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市直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布置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文件精神,市局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迅速制订了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局专项维稳活动和法进社区的文件,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了切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并且更好地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市局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牵头,于7月9日至24日对各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和各市直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对此次专项维稳活动都有所行动,但从汇报资料来说,区、县(市)法律服务所在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的带领下,工作做得扎实、全面,而市直所的工作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有的所以往是先进单位,但此次工作开展得不够积极,有的所以往表现不佳,但此次工作却进展得十分系统全面,有的所工作开展了,但是没有收集文字和图片资料。但是总的来说,这次专项维稳工作还是开展得比较好的,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市局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于5月上旬召集市直法律服务所负责人、9区、县(市)法律服务科科长召开落实市局长司法[2007]19号文件精神专题工作会议,会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下发了专项维稳活动和法进社区的文件,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全市90家法律服务所每个所都要联系一家社区(村)。主管局长肖建中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明确要求,抓紧落实。1、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市局专项维稳活动布置给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任务,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所落实“四个一”情况呈报表》,报表涵盖了“八个一”的所有内容,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区、县(市)司法局每月底报送一次,以便市局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求各法律服务所建立专项维稳活动档案,制定“八个一”落实时间进度表报市局,市局将不定期抽查落实进展情况。2、建立重大纠纷报告制度。对可能涉及群体性事件的纠纷要求24小时内上报市局。3、注重资料收集和活动总结工作。要求所有讲座、咨询活动要有资料、照片,每个阶段要报送小结。4、加强宣传和评优工作。要求及时归纳和上报调处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市局将择选部分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树立基层法律工作者良好形象。年底还要对表现突出的法律工作者进行表彰和评优。
(二)举办讲座,法进企业。根据市局要求,基层法律服务要组织100场法进企业讲座。制定了《法进企业讲座情况呈报表》,安排每个区、县(市)法律服务所至少进10家企业,讲10场讲座。通过讲座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减少企业之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 达成共识、全面启动。各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和各市直法律服务所在会议后都积极响应号召,分别在各区、县(市)和市直法律服务所召开组织部署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分别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把“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落到实处,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天心区司法局于5月15日上午召开了全区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市局开展此次专项维稳活动的指示精神,就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活动开展作了详细布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下午组织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长进行了再动员,并与就近社区(乡村)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雨花区根据活动精神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并根据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调整了法律服务进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侯莉同志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并明确今年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要紧紧围绕专项维稳活动来进行,要作为“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13日、5月27日,两次召集了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以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部署今年“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活动以及主题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浏阳市为了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法律服务所主任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就开展活动作出了具体要求,还对“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法制讲座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制作了表格,建立了活动情况进展的上报制度,并加强了督促,推动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长沙县司法局为了落实服务乡村、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精心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4月2日,向各法律服务机构下发了《长沙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的通知》,4月30日,结合专项维稳活动和实际情况,再次制定了《长沙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和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看出了具体要求。
三、 内容丰富、措施具体。5月18日,长沙县全体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参加了全县“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就全体法律服务人员如何积极参加专项维稳活动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召集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留会,进行了进一步的动员安排部署,会上,兴湘法律服务集团代表全体法律服务人员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各法律服务所积极行动,与社区和村结成了服务对子,签订了服务协议,积极为社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兴湘法律服务所与星沙镇开元路社区结成对子,针对星沙镇开元路流动人口多,拆迁户多,社区环境比较复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低保户上百的情况,兴湘所在社区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向民工发放联系卡,办理维权护照,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热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伤等事项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扩大法律服务工作的影响,长沙县还加大宣传,在广泛运用宣传资料、法制讲座等传统宣传方式和手段的同时,也及时发挥了新闻媒体宣传特别是电视宣传信息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运用了多种宣传方式,使宣传范围做到了最大延伸。举办法制培训班和法制专题讲座,根据长沙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法进企业实施方案,由各所推荐,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了普法讲师团,进入乡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北山法律服务所在6月15日为蒿堂社区、北山胶囊厂员工上了一堂关于婚姻家庭的专题法制课,法律工作者讲授了生动、实用的一课,课堂上双方进行了充分交流,现场解答了村民提出的许多问题,受到了村民和员工的好评。金井、星沙、福临等法律服务所通过邀请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镇、村、组干部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涉及禁赌、经济、损害赔偿、信访、青少年教育等法律法规。将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与普法活动结合,利用宣传橱窗、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受群众喜爱。利用多种媒体,扩大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的影响。与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联合,对法律服务机构进社区(乡村)进行不定期的宣传报道,在“法制风向标”栏目中安排法律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在“农村普法教育系列”栏目中公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息,便于农民工和村民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雨花区的9个法律服务所,他们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社区(村)的不同情况,居(村)民对法律的不同需求,按照市、区司法局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他们向社区承诺根据社区(村)需要,随时为结对定向社区(村)群众讲授法制课和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确定了每季度一次的定期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时间,为社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9个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联合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四千多张,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7000多份,砂子塘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向社区公布了法律服务义务咨询热线电话,做到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每个单位都为联点社区(村)出了一期法制宣传栏,内容涉及法律援助、公证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项维稳活动情况简介。5月26日黎托、高桥法律服务与司法所在东山镇集贸市场、五一村安置小区联合举行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6月1日,圭塘司法所请李涛律师进驻大塘村和月塘村,到村上宣传解释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法律知识。针对月塘村个别空挂户有关房屋安置和拆迁补偿金的分配问题,给出了合法合理的解答,帮助月塘村村委会解决了久而未决的棘手难题,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6月26日,高桥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在26中联合举办了“我与父母同学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7月11日砂子塘法律服务所根据砂子塘社区的要求,举行了一场物权法专题法制讲座。7月16日,又在金地社区组织了一期社区青少年普法维权知识讲座。请专职调解员、老检察官解谷生等同志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在近2个小时的讲座中他引经据典,在枯燥的法律条文中不停的穿插了小故事、小案例,让学生和家长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维权,受到了大家的一致称赞。
东塘、砂子塘、雨花亭、黎托法律服务所分别到省交通技校、省国税局、潭洲餐饮公司、神农大酒店、五华大酒店、大都市商业街、长沙交通职院、红星实业公司、四星客车厂、湖南“九润”机械厂、沃尔玛、长沙锁厂等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交通法规、计生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到企事业单位的一致欢迎。
浏阳市针对女性和儿童等弱势群体,专门组织女法律服务工作者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社区为广大妇女同志讲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等法制课,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还专门对她们开通了帮助热线,在社区为她们建立了咨询接待室,让那些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们有话当面说,有苦当面诉。
四、 优质服务、初显成效。全市各法律服务所以各种形式开展专项维稳活动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和社会效益,为创建文明社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区、乡村发生的疑难纠纷的调解,解决了多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阻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以及群体上访等起到了有效制止,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法律服务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自市局统一组织布置“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以来,全市共82个法律服务所,开展了法律知识讲课122堂,出法制宣传栏107个,开展义务法律服务咨询578场,接待人数达8000多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7件,法律服务家庭数量达543家,调处矛盾纠纷1089件,签订法律服务单位82家,大部份所都制作并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稳工作中的作用的同时,也扩大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影响,树立了一支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公正代言、严格执业、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热情受到了群众的认可,也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法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 存在问题、加强督促。虽然在前期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检查的结果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活动开展各所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所的重视程度不同,总的来说,区、县(市)法律服务所比市直法律服务所做得好,各区、县(市)专项维稳活动工作从司法局开始得到了主管领导的重视,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统一的组织布置,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为确保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而各市直法律服务所的活动开展明显不平衡,个别所引起了重视,如湖湘所,是市局开展检查工作的第一站,但是他们的汇报资料内容完整、形式全面,不但有文字材料,还收集了讲课的图片资料、宣传栏的图片资料,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开展也作出了具体的安排,责任到人。而其他所虽然也开展了工作,但是有的没有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有的没有图片资料,有的没有制作法律服务卡,还有的所只能口头提供活动的开展情况,没有任何材料可见,所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认识。有的社区(乡村)在配合法进社区(乡村)的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思想和观点,对法进社区(乡村)还不完全接受,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开展也不十分配合,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养,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道,认真收集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从多方面做好自身建设,使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在群众中树立威信,让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的参与到公民维权的活动中去。
3、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仍显薄弱。我们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和法进社区(乡村)活动并不是一个短期活动,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社会活动,需要切实的把这项活动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民心,需要我们广大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持之以恒的认真对待,以达到解决影响社区稳定的各类不和谐因素,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最终达到人人懂法、依法行事,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各级行政机构还需加大监督力度。有了好的领导班子、好的计划方案,还需要把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开展得如何,要建立上报机制,不能只做形式上的指挥,重点还应该放在执行上,并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检查,随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
附表一:专项维稳活动联系社区(乡村)一览表
附表二:基层法律服务所落实“四个一”情况呈报表
长沙市司法局
二OO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