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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组织开展新《律师法》宣传周活动

2008-07-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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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组织开展新《律师法》宣传周活动

   

6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新《律师法》,推动我市律师工作的新发展,523-29日,市局组织开展了新《律师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周活动共分七个主题内容:一是召开宣传贯彻落实《律师法》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的提问,介绍并回答了我市律师工作的发展历程,新《律师法》修订的背景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新《律师法》的亮点和长沙司法行政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新《律师法》的有关情况。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还宣读了文明执业服务倡议书,倡导全市律师以新《律师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努力树立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新形象。二是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律师事务所。为增进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邀请了16名市政协委员对我市金州和麓和两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视察,并在金州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座谈会。市政协委员在听取了我市律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对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我市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建议。三是组织召开贯彻实施新《律师法》座谈会。邀请了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和部分律师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修改后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更宽泛的执业权利,对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司法文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并对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四是统一组织全市律师进行集中培训。为使全市律师全面了解新《律师法》的修改背景和现实意义,在市会议中心举办了2008年新《律师法》培训班,邀请了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张毅、湖南师范大学朱翔教授分别讲授了“新《律师法》条文讲解”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两堂专题讲座。市直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和区、县(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作)人共520名律师参加了培训。五是组织百名律师上街开展义务咨询活动。525日,在城区河西通程广场、新世界百货、老省政府大院前设立3个宣传咨询点,四县(市)也相应各设1个宣传点,组织百名律师集中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律师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进行了视察指导。每个宣传点都悬挂了气球、横幅和标语,设置了宣传拱门和立柱。现场发放了统一印制的宣传小手册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六是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个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在活动点之一的岳麓区望城坡箭弓山社区内的长沙市盲聋哑学校,律师为400余名盲聋哑儿童声情并茂地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他们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六一”儿童节礼物。七是在长沙晚报开辟专版,政法频道播发专题,宣传介绍新《律师法》及我市律师工作。

司法部法制司、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张毅亲自为我市律师授课,省司法厅杨翔副厅长两次亲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市委副书记谢树林对活动专门作了批示,市政协副主席钟新莲率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律师事务所,并看望了上街开展宣传的律师。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此次活动,并制定了专门的方案,安排了专门的经费。市局局长邢之国以及副局长谢朝辉、贝先明亲自参与了各项活动。湖南经济电视台、政法频道、长沙晚报、红网等12家省市新闻媒体对各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据统计,宣传周活动期间,湖南经视等省市电视台共报道新闻12条和播发专题1个,湖南交通台等省市电台播发新闻6条,长沙晚报等省市报纸刊发新闻12篇和专题2个,湖南红网、长沙星辰在线等网站发稿8篇。腾讯网、中国网 、中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律师网、新华网等主要网站对律师宣传周活动报道进行转载达30余篇。

(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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