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在司法部开展的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争创一流工作为目标,着力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制度机制上,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规范管理机制,探索出了一套符合长沙实情的法律援助机制,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能够适应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在服务方式上,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法律援助理念,以当事人为中心,坚持受援人利益高于一切,从受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努力为困难群众奉献优质高效的法律关怀;在工作举措上,通过不断扩展法律网络,规范法律援助管理,简化工作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更及时更广泛地享受到援助援助;在服务大局上,始终牢记服务宗旨,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6043件,法律援助案件5346件,较好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