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三级联动 维稳维权两不误
——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成功调处一起跨地区群体性纠纷
日前,省、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联合行动,圆满调处了我市开福区村民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征地拆迁事宜《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了被征地村民拟在“两会”期间再次进京上访的隐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2007年12月,开福区捞刀河镇高岭村部分村民进京上访,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事起因于高岭村部分村民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代理纠纷。2007年5月,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某律师与捞刀河镇高岭村部分村民代表周琼、黄铁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代理村民办理土地征收、拆迁补偿非诉事宜。5-6月,周琼、黄铁刚分三次支付了代理费、差旅费共计11.8万元。但由于律师事务所所作的相关工作远远没有达到村民的预期,而酿成了退费纠纷。
开福区司法局接受区委、区政府做好协调处理该案的指派后,立即委任专人负责该案的处理,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对事实情况进行了调查。12月下旬,区司法局多次与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协调联系,并向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协商退还代理费的函”,但对方并不配合。区司法局随即向市局、省厅汇报,请求上级出面联系北京市司法局协调处理,尽快调处此事,以消除不良的社会影响,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省厅、市局对该案高度重视,均派专人参与处理此案,省厅杨翔副厅长、市局贝先明副局长亲自过问,密切关注本案的处理进程。同时,为了消除村民结集上访的不稳定隐患,2008年1月15日和1月21日,负责调处的工作人员又专门到高岭村找到相关村民调查,核实情况,并承诺尽快代为处理纠纷。
为确保第一时间顺利处理好退费事宜,2月29日,省厅、市局及开福区司法局均派专人赴京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协商此事。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及我们的工作人员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做工作、说情理,积极斡旋,最终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同意退还律师差旅费以外的全部款项8.8万元,退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开福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