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日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投资中方等相关事项变更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投资中方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合资公司所拥有40%股权连同债权债务一并划转给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经省国资委同意,我局同意你公司合资中方变更为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免去藤村一路、宋宏董事职务,任命佐佐木进、孙全明为公司董事。
三、公司合同、章程中有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四、原2006年2月9日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缴回,由我局换发新证。
请据此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