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招商局)、各开发园区招商局: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湘商外资[2008]34号)转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1、要按照部、省两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2、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情况均应认真对待,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遇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我局(外资管理处)。
4、请填写好《长沙市各区县(市)、园区外商投资企业应急处置机制人员名单》,于7月24日前将文字和电子版报我局。
联系处室:外资管理处
联系人:颜权 电话:8665561
传真:8666055 邮箱:betty8312@yahoo.com.cn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