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各有关商务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商务部关于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
2007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整体呈现供销两旺、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居民消费快速增长,但从去年二季度以来,粮、油、肉类及蔬菜等主要城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上涨,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我市随之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市场调控措施。随着春节即将来临,确保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级商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把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工作摆在当前的突出位置,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市场物丰价稳、服务规范优良、群众消费满意。
二、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供应。
1、加强市场监测,确保市场稳定。各有关商务流通企业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城市生活必需品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承担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工作的企业按商务部的统一要求,在春节黄金周前启动日报制度。各有关企业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如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立即上报我局及相关部门。
2、搞好市场预测,组织商品投放。各有关商务单位要认真分析节日市场趋势,正确把握消费需求变化,努力抓住消费市场热点,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投放市场,并在努力作好日用品市场供应的同时,按照市场运作机制,重点抓好粮、油、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努力丰富供应品种,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马王堆及红星等蔬菜批发企业,要及时掌握气象动态,指导和协助菜农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保证本地菜源平稳上市,要深入了解省内和全国蔬菜骨干品种主要产地的生产信息,提前衔接货源,并采取基地合同预定,就地储备,随时应市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货源充足,日均成交量不底于400万公斤,春节日均成交量不低于150万公斤,并努力做到品种齐全、价格稳定,在突发性灾害天气或突发事件期间能准确、及时调菜应市。
屠宰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各有关企业做好节日期间放心肉供应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定点屠宰环节的优惠政策,确保市区各定点屠宰场不停产,批发企业不停业,日均鲜猪供应不低于1800头,并与工商部门协调,春节期间组织30个农贸市场照常营业,确保鲜肉供应不脱销和价格基本稳定。承担我市肉食储备任务的单位一定要切实做好储备商品的组织、调运、储备工作,建立健全节日市场供应预案,确保储备应急可供应量。
3、采取积极举措,努力迎旺促销。各区、县(市)商务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蔬菜配送中心、餐饮企业等商务流通企业充分利用节日消费旺季,采取多种举措,积极引导消费,以优良的商品、优惠的价格、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积极拓展消费市场。
4、定点优质服务,搞好老干春节物资供应。经报市政府批准,2008年春节我局将组织部分大型综合超市和企业对驻长离退休老干部实施春节物资定点优惠供应服务。其中,对肉食和蔬菜两个品种按45元/人的标准由市政府予以补贴。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现放心消费。
针对目前粮、油、肉类和蔬菜等城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程度上涨的状况,为确保市场供应和秩序正常,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督促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节日期间,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抓好优质服务,认真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清仓查库工作,严防不合格商品上柜销售,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发[3372]),规范促销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零售企业不得组织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规定;屠宰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市场查处力度,在节前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节日肉品市场安全;流通领域的各食品经销单位的检测网点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蔬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督促加工、零售和消费企业,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酒类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力度,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