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
依据《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对《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同意进行修编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审核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商务局要将商业网点修编工作作为今年一项主要工作任务来抓,集中精力,组织专门人员,根据2005年制定的《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加快对所辖区、县(市)的商业网点的变化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将修改意见报所在区、县(市)政府,经同意后,以区、县(市)政府名义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文本和电子版),市商务局将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所报意见进行论证,形成全市商业网点的修编规划,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在规划修编未完成之前,商业网点规划的审核仍按《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执行。一是二环以内原则上不再审核开设大型超市;二是5000平方米以上网点的设立严格按规划审核,不新批未纳入规划的商业网点;三是5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商业网点按程序审核。
特此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