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商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长商务发[2008]122号
2008-05-20 作者: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局(招商局)、局属各单位:
为及时准确把握全市商务经济运行的动态,切实强化对商务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测和监控分析,为“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决策参谋,决定建立《商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商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