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务局关于建立《长沙市商务局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长商务发[2008]123号
2008-05-20 作者: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局(招商局)、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提高督查工作效果和质量,更好地促进商务工作发展,决定建立《长沙市商务局督查工作制度》,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沙市商务局督查工作制度》
长沙市商务局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