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向各区、县(市)商务局和各商务行业协会(商会)印发了《关于促进长沙商务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
该《意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精神为指导,在充分征求市民政局、全市各商务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后以商务局文件形式出台。其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长沙商务行业协会(商会)的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商务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近几年来,我市商务行业协会发展较快,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市商务局负责管理和指导的协会(商会)达21家,会员单位超过2000个,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商品零售、食品加工与销售、休闲娱乐、特种行业管理、外商投资等行业。《意见》的出台必将对我市商务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