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精神,根据《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商业网点的设立实行商务评审会制度。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现就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务评审会制度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体现《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长沙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的要求,以加快建设现代流通商业体系为基础目标,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动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二、商务评审依据
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2、《长沙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3、《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
三、评审的商业网点范围
凡在《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规划区内设立商业网点均应参加评审。商业网点包括物流中心、特色商业街、批发大市场以及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大商厦)、仓储商场、百货商场、专业商场、大型超市、星级宾馆、大型餐饮网点、生鲜超市和建设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
四、商业网点评审内容
对申请企业拟设立的网点选址是否符合本市商业网点规划、该网点的经营范围及规模、网点是否同周边同业态市场发生矛盾和冲突、是否会产生恶性竞争、其对周边交通、环保、居民生活和文化景观影响等进行评审。
五、申请设立商业网点企业的条件
1、符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外国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并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或注册;
2、符合《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的国内企业,并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或注册。
六、申请设立商业网点企业的优先原则
在我市设立商业网点的企业,特别是在同一区域同时设立网点的几家企业,我们采取依顺序优先原则:
1、在我市设立独立公司或注册法人机构的国内外企业优先;
2、历年就业、税收贡献较多的企业优先;
3、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内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先;
4、专家评审会上认为应该优先的企业优先。
七、建立商务评审专家库
市商务局建立商业网点评审专家库,专家库人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和领导;
2、院校的学者、专家;
3、社会知名人士;
4、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5、相关企业代表。
参加商务评审的专家采取电脑随机确定的办法。
八、评审程序
(一)企业申请
申请企业向设立商业网点所在区商务局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设立商业网点的可行性报告(具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设立网点的名称、规模、经营范围,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同类型业态现状和发展分析,对周边商业网点及周边交通、环保、居民生活和文化等的影响)、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代表有效证件等。
(二)商务主管部门受理
所在区商务局受理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后,准备相关网点设置的电子文版,于召开评审会前10天向市商务局申报材料;市商务局再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的相关情况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送达评审专家。
(三)召开评审会
1、申请企业以电子文版示演,专家提问,企业作答,回答后企业代表退场;
2、所属区商务局陈述初审意见和相关网点设置的电子文版示演;
3、专家评审人员进行论证评审合议。专家对该网点评审内容一致给予肯定的企业将获得“同意设立”的评审意见;超过半数专家对其评审内容反对的企业将获得“不同意设立”的评审意见;其它情况将给出“待研究”的评审意见。“待研究”的项目可以在下一次商业网点评审会上进行再次评审。
4、专家评审会每双数月的20号左右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组织专题会议研究。
(四)评审结果
通过专家论证后,市商务局按规定签出意见,上报省商务厅审批,待最终批复结果出来后通知相关企业。
长沙市商务局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