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中石化、中石油长沙分公司分区县(市)报送
相关统计资料的函
长统函[2008]04号
中石化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公司、中石油湖南公司长沙分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统计的相关要求和省统计局与中石化、中石油省公司协商的意见,省统计局就能源统计和石油及其制品类销售情况的统计工作进行了调整,中石化和中石油区县(市)一级分公司不再作为法人单位向所在区县(市)报送销售额等统计数据,相关统计数据由中石化和中石油的长沙分公司分区县(市)报送长沙市统计局。
能源统计和石油及其制品类销售统计在国家宏观管理决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统计局意见,长沙市统计局对相关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从2008年起,全市石油及其制品类销售情况及分区县(市)统计数据(表式附后),直接由市公司报送长沙市统计局。请中石化和中石油长沙公司给予大力支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统计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和及时,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任务。
联 系 人:曹 旨
联系电话:8668102 13607315886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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