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公开发布《2007年长沙市国民经济
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请示
长统 [2008]19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要求,为充分履行统计职能,需要及时公开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主要指标。目前《2007年长沙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项指标数据已搜集整理完毕,已经过我局相关处室认真评估,局领导审核,上级统计部门审批认定,拟向社会公开发布。依照相关要求和惯例,为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拟在《长沙晚报》全文刊登发布我市《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当否,请批示!
联 系 人:胡建中
联系电话:8668018
附件:2007年长沙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