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统[2008]20号
各处室、队、站、所、中心:
现将《长沙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印发(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
长沙市统计局
2008年3月26日
今年是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根据3月19日长沙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为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奋力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提高市民素质为根本。大力强化“人人是文明形象、个个有创建责任”的意识,不断提高我局三个文明建设水平,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长沙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成立长沙市统计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组 长:芮英姿
副组长:周利强 龚志坚 张罗先
邹国兴 韦 薇 赵安明
组 员:各处室、站、所、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赵安明(兼)
成 员:伍永发 罗 恒 胡建中
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联系和落实。
三、工作任务
1、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巩固局连续两年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成果,继续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
2、负责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相关数据资料的搜集,整理提供。
3、负责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资料的抽样调查,民意测评的组织和调查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3月20日-4月15日)
5、积极参加市文明委和市直工委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的“缅怀先辈先烈先贤、弘扬优秀文化传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6、积极参加市文明委、市直工委组织的文明劝导,文明宣传等各项活动。
7、利用局域网搞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造势、积极营造浓厚氛围,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8、青工委认真开展“我与长沙共奋进,率先发展作贡献”为主题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团员的主力军和助手作用。
四、具体要求
1、要提高认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主要标志。是促进和推动我局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长沙每个市民的共同责任。
2、要形成合力。争创活动在局党组具体领导下,各部门、各处室要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行其责。高标准完成创建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3、要全员参与。全局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标准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全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