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以市政府名义请求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全国
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我市生猪出栏数据的请示
长统 [2008]39号
市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反馈畜禽等农业普查数据及相关数据修正结果的通知(湘统办〔2008〕28号),省统计局对我市主要畜禽数据进行了初步反馈。从反馈数据看,生猪出栏2006年为523.96万头、2007年为488.07万头,与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生猪出栏清查摸底数据822.68万头相差较大,不符合我市生猪生产实际情况,将对我市享受国家、省有关生猪政策产生一定影响。请以市政府名义请求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及2006年、2007年生猪出栏数据。
当否,请批示。
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长沙市生猪出栏数据的请示(代拟稿)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办公室认定长沙市生猪出栏数据的请示
(代拟稿)
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反馈畜禽等农业普查数据及相关数据修正结果的通知(湘统办〔2008〕28号),省统计局对我市主要畜禽数据进行了初步反馈,从反馈数据看,生猪出栏2006年为523.96万头、2007年为488.07万头,与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生猪出栏清查摸底数据822.68万头相差较大,不符合我市生猪生产实际情况。请求省统计局、省农普办认定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及2006年、2007年生猪出栏数据。
当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对省统计局、省农普办反馈长沙市生猪生产数据的说明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对省统计局、省农普办反馈
长沙市生猪生产数据的说明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强化生猪发展各项措施,生猪养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7年,在全国253个生猪调出大县排名中位次靠前,其中长沙县居第2位、宁乡县居第4位、浏阳市居第31位、望城县居第52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6年开展了第二次农业普查。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并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扎实抓好了农业普查各个环节的工作,尤其是对入户登记、事后数据质量抽查进行了专项督查。2007年7月2日,国家农普办对我市浏阳市沙市镇的畜牧业生产情况进行了质量抽查,对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农业普查,掌握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生猪等主要农产品数量真实反映了我市实际情况。目前,省统计局、省农普办初步反馈的2006年农业普查生猪出栏523.96万头、2007年年报生猪出栏488.07万头,与我市农业普查生猪实际出栏822.68万头相差较大。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农业普查结果与我市生猪发展情况相符合
1、农业普查原始光电数据
原始光电数据汇总农户生猪存栏441.49万头,其中存栏在50头以上农户9280户、存栏106.19万头。遵循生猪生产规律,我市农户生产生猪总量在794.68万头左右(存、出栏比为1:1.8)。农业生产单位存栏(清查摸底数)13.1万头,出栏生猪达23.58万头。照此计算2006年农业普查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共出栏生猪818.26万头,与农业普查清查摸底生猪出栏822.68万头、2006年年报生猪出栏807.05万头数据基本一致。
2、农业普查生猪数据与相关资料结果相衔接
(1)农业普查生猪数据与防疫数据相符合。2005年、2006年、2007年我市“W”病免疫数据分别为925.34万头、962.11万头、911.80万头(财政支出,可查实)。历年我市外销中仔猪54.00万头,因病死亡12.00万头、母猪46.09万头,由此推算出我市生猪出栏量在800万头以上。
(2)农业普查生猪数据与畜禽监测摸底调查结果相符合。根据湘调字[2008]2号文件精神,今年初我市开展了畜禽监测摸底调查。调查显示,2007年存栏400头以上非农户生猪存栏量为14.18万头、比2006年新增5.24万头。根据畜禽监测推算的2006年生猪存栏为8.94万头,与农业普查规模以上非农户摸底数10.66 万头(光电原始数据)相差不大;存栏400头以上农户生猪存栏量为25.49万头,比2006年农业普查14.49万头增加11万头,表明我市规模养殖得到快速发展。
(3)农业普查生猪数据与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推算结果趋势一致。据10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出栏生猪1.59头,按照396万农业普查人口推算,生猪出栏应达到629.64万头,我市生猪出栏在100头以上的农户、非农户共出栏生猪209.83万头, 农户、规模户、非农户共出栏生猪839.47万头。
(4)能繁殖母猪支撑我市生猪发展。按照国发[2007]22号文件要求,出台了《长沙市关于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造册对全市45.32万头母猪进行了补贴,对40.55万头母猪进行了保险,确定了人民财产保险长沙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长沙市支公司为母猪保险的承包单位。按照母猪繁殖规律,1头母猪1年可产仔20.2头,按对补贴母猪数量计算,新增生猪在915.46万头左右,扣除54万头向外出售、死亡12万头等因素,我市生猪出栏至少在830万头以上。
3、两次农业普查结果的比较。1996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农业普查,普查认定我市生猪出栏601.34万头,经过10年的发展,我市人口增加63.46万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人们对肉食的需求逐年增长,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生猪清查摸底数822.68万头,年均增长3.2%,符合生猪发展规律。
二、农普反馈数据与我市实际情况不相符
1、反馈数据不符合生猪发展规律
省统计局、省农普办对我市2006年、2007年我市生猪数据进行了初步反馈,2006年存栏397.68万头、出栏523.96万头,存、出栏比例为1:1.32;2007年存栏424.93万头、出栏488.07万头,存、出栏比例为1:1.15。存、出栏比例不符合我市生猪饲养规律。我市规模养殖户逐年增多,养殖效率较高,2004-2006年生猪存、出栏比例为1:1.87。
2、反馈数据低于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
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认定我市生猪出栏601.34万头,而反馈的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生猪出栏数据仅为523.96万头,比1996年减少77.38万头、2007年比1996年减少113.27万头,反馈数据相当于1992年水平,不符合长沙农村经济发展趋势。
3、反馈数据对我市生猪生产将产生不利影响
按照现有反馈数据,我市将有大量生猪养殖户不能得到母猪补贴和保险,防疫经费无法落实、疫病将无法控制。应该享受到的国家补贴和扶植政策将无法享受,将不利于我市生猪生产发展、不利于农村的稳定。
鉴于初步反馈数据与我市实际情况不相符,请求省统计局、省农普办认定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清查摸底生猪出栏822.68万头)及2006年、2007年生猪出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