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08年长沙市统计局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统[2008]41号
局内各处、室、队、站、所、中心:
《2008年长沙市统计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欢迎监督。
附件:《2008年长沙市统计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长沙市统计局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沙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长沙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治贿办发[2008]1号)文件的要求,为推进我局治贿工作开展,特制定《2008年长沙市统计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统计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芮英姿
副组长:张罗先 赵安明
成 员:王务坤 罗 恒 唐晓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务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治理商业贿赂指示精神为指导,以《2008年长沙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为依据,紧密结合局工作实际,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长沙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监控措施,确保落实效果。
三、工作重点
根据统计局工作性质,虽然不具备产生商业贿赂行为的环境和条件,但为了防微杜渐,重点要抓好政府采购范围以外的小额采购中的行贿受贿的预防工作。
四、措施要求
要加强宣传教育。把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市治贿办的要求组织好观看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片和警示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进一步提高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能力。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抓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并不断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落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