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意见
长统[2008]60号
各处、室、队、站、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大力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
1、建立健全党组学习中心组廉洁自律学习制度。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委每年安排1-2个专题集中学习和讨论。
2、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结合局工作实际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坚持主要领导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制度。
3、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对局机关处长以上干部任前谈话、届中谈话制度,任职前配发一套廉洁自律规定书籍和一本廉政登记簿。
4、抓好警示、示范基地和岗位等随机廉政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影、电视、戏剧、展览和光碟等,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基地,强化岗位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意识。
5、抓好党章、廉洁从政规定等文件学习。机关党委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文件规定的学习辅导。
6、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修订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7、利用局域网抓廉政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好统计局局域网,及时、系统、通俗地安排、更新廉政宣传教育内容,让干部职工及时、广泛地接受廉政教育。
二、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氛围
1、坚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局党政正职带头以身作则,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领导干部“五不许”的规定,要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坚持政风行风评议。按照《长沙市统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在做好全局工作的同时,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三、严格落实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
1、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对《中共长沙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中确定的党组议事规则要认真继续执行,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2、坚守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民主集中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争选优的原则、严格程序的原则、年富力强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3、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按照市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和市绩效考核的要求,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年终认真搞好述职述廉,党组书记、局长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述职,其他成员书面述职。
4、加强审批服务窗口建设。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新的政务公开办公大楼竣工后,统计工作的审批服务要进入政务中心,为此,配备精干力量,抓好窗口优质服务。
5、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坚持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继续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四、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
1、注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注重加强后备力量的引进,加强干部的培养,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鼓励干部职工自学,加大在局内干部中对优秀者进行提拔和重用的力度,对学有成就的人员进行奖励,防止统计队伍老化、断层。
2、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建立谈心和思想交流制度,分管领导与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年内不少于两次。机关党委、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思想骨干队伍成员,要广泛开展思想交流和谈心活动,每季度要与本组和本处室人员谈心一次,及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了解掌握情况,积极排忧解难,确保处室人员思想稳定、心情舒畅、工作顺心。
3、关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关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