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统计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长统[2008]61号
各区、县(市)统计局:
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统计人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调动广大统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根据湘人发[2008]79号《关于评选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评选推荐在我市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县(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按湘人发[2008]79号文件的评选条件要求(文件请在湖南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查阅),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
2、推荐表(见附件)于7月22日前报长沙市统计局人教处。
3、由市人事局和市统计局根据全市推荐情况研究决定上报省局。
附件: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