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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1-6月份各区县(市)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2008-07-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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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20081-6月份各区县(市)政务

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长统办[2008]44

 

各区县(市)统计局、高新区统计局:

根据2008年《政务信息工作评比办法》(长统办[2008]1号),市统计局将对各区县(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直接记入对各区县(市)统计局办公室工作考核,文件要求各区县(市)一年内政务信息上报采用基数为36篇,上报采用信息没有达到基数的将在年度考核中扣分,信息被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和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采用的在考核评比中给予加分。

20081-6月份各区县(市)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看,部分区县(市)统计局对此项工作比较重视,基本保证了上报篇数,但部分区县(市)统计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质量较差,平铺直叙,如记流水帐,没有对工作情况进行归纳综合,可读性较差,还有少数区县(市)统计局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上半年没有信息上报,区县(市)政务信息在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采用仅7篇,没有信息被国家统计信息内部网采用。现对各区县(市)政务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见附表)。

各区县(市)统计局上报政务信息,不仅是宣传反映各区县(市)统计局工作情况的一个窗口,也是省市统计局领导掌握下情的重要渠道,请各区县(市)统计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长统办[2008]1号和35号文件要求,提高稿件质量,及时上网报送反映辖区内统计工作亮点,今后,市统计局办公室将在长沙统计内部信息网/统计工作/政务信息采用情况栏目按月公布各区县(市)统计局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年底将按公布结果进行考核,请各区县(市)统计局认真核对。

 

附表:20081-6月份各区县(市)统计局及高新区统计局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长沙市统计局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表:  

20081-6月份各区县(市)统计局

及高新区统计局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在长沙统计

内部信息网采用稿件数

在湖南省统计局

内部信息网采用稿件数

芙蓉区统计局

15

1

天心区统计局

5

0

岳麓区统计局

6

0

开福区统计局

7

1

雨花区统计局

18

2

长沙县统计局

5

0

望城县统计局

4

3

浏阳市统计局

1

0

宁乡县统计局

1

0

高新区统计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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