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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7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长体纪[2007]01号

2007-01-23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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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构建和谐长沙,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长办发电[2006]5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安排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局度过和谐、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特作如下通知:

一、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游山玩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购买和使用各种货币购物券(卡);严禁以各种名义新设和变相增加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禁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坚持领导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奢侈浪费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道德防线。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寿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军车,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

三、切实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本通知精神,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巡逻、治安保卫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要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加强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贯彻落实2007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请于2007227日前,报局监察室。

特此通知。

 

 

OO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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