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体育局公告、通告、公示、通知


关于在全市积极开展2008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2008-07-31  来源:--长沙市体育局--  作者: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在全市积极开展

2008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长体社[2008]05

 

各区、县(市)文体局:

根据湘体群字[2008]13号《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我市的实际,为抓住奥运年契机,借奥运会强劲东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热潮,为北京举办奥运会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经研究,决定20087月至8月为我市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为北京奥运会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使2008年奥运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体坛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结合当前全民抗震救灾的实际,今年,全市全民健身月活动的主题为:“为奥运喝彩,为中国加油”。

全民健身月活动宣传口号为:“心系奥运,天佑中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健康,我快乐”。

各区、县(市)可结合地方实际,增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口号。

二、时间

20087月至8月为全民健身月活动时间。基层健身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展。(市体育局将于200883日举办喜迎奥运海派健身秧歌大赛暨长沙市全民健身月活动启动仪式)。

三、内容与要求

(一)区、县(市)体育部门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顾全大局,在全力以赴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要立足岗位,求实创新,弘扬体育精神,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健身功能和社会凝聚力,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为推进“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深入开展作出努力。

(二)在做好支援受灾地区重建家园工作的同时,有组织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积极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体育科普知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宣传栏,宣传板报、张贴标语口号、体质测定、健身咨询、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广和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利用全民健身关注奥运、参与健身的契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

(四)全民健身月活动应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以小型活动为主的方式进行。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可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五)引导性地推出适合群众健身需求、具有时代特点、科学健身的健身项目,体育健身活动要丰富多彩。

(六)要结合2008年在全市群众体育的重点工作,配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在广大农村乡镇组织开展农民喜爱的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动城乡互动;结合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以“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主题的适合青少年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

(七)要加强对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实事求是,讲究实效;要高度重视组织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牵头谁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保卫负责制,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根据省、市里的总体要求,拟定本地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四、对在本次全民健身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项为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1)。

评选采用各区、县(市)文体局推荐,市体育局审定的方式进行。

五、上报材料

(一)上报本区、县(市)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总结等有关材料(一式二份)。

(二)上报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总名单。总名单应打印上报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印章为准),并加盖区、县(市)文体局公章。请认真核对总名单,单位名称的确定以所报总名单为准。

(三)上报《全民健身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

(四)上报《全民健身月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请将上述材料务必于200895日前报市体育局社体处,凡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单位,将不予评选和表彰。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全民健身活动月优秀组织将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2、全民健身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3、全民健身月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4、长沙市喜迎奥运海派健身秧歌大赛竞赛规程

 

                                                                      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全民健身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附件2: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3:全民健身月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长沙市喜迎奥运海派健身秧歌大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长沙市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83(星期天)在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南广场举行

三、竞赛项目

海派健身秧歌(规定动作)

四、参加办法

1、以区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区可报3个队,每队各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各30-36人(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2、适合该项目的运动员参加。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海派健身秧歌规定套路。(即2007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上培训的套路)

2、表演时间4-5分钟。

3、音乐由大会统一制作播放。

4、服装具有民族特色整洁一致。

六、录取名次:录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为剩余参赛队。均发锦旗一面。

七、报名和报到

各单位报名单一式两份于728日以前分别送(寄)到或传真到长沙市体育局社体处(联系人:周成林,电话:0731-2930681,手机:13786186018。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各队于83日报到)。

八、领队会

2008729上午900在市体育局机关会议室召开。

九、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补充解释。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