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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

2007-10-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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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即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律法规禁止内容行为的声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任命书或授权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

5、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6、自有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7、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出入口照片和建筑物外观平面图;

8、网络拓扑结构图;9、报纸媒体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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