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文化局公告、通告、公示、通知


关于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7-10-19    作者: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体局: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于91416日对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进行评比检查。为创造文明、清洁、有序的良好环境,争取在省检评比中取得好的名次,按照市爱卫会印发的《长沙市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作为城市的窗口单位,直接影响到长沙市的整体形象,因此要求各区、县(市)文体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领导小组,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实行三责制(即签订责任状、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

二、抓住重点,自查自检

各经营单位从即日起,要按照《湖南省城市卫生检查记分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公共场所卫生)对各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检,其重点为: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场所经营环境卫生、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管理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

2、切实做到单位门店、包厢、宿舍室内外窗明几净,无蛛网灰尘;厕所内外清洁,无污垢、澎溢;沟渠畅通无堵塞,无裸露积存垃圾;室内外环境应清除蚊蝇鼠害孳生地。

3场所内有机械排风装置,卫生间有洗手消毒液。

4、歌舞厅、KTV等大型娱乐场所有茶具、面巾消毒设施,有吸烟室且通风良好。

5、建立详细的卫生记录档案(包括开会记录、计划、方案及领导机构名单等)。

三、加强督促,实行问责

各区、县(市)文化主管部门配合市区卫生职能部门对所辖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上门初检,对初检不合格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令其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主管负责人责任,对屡促不动的单位,将依法处罚。市级文化主管部门将对部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抽检。

各区、县(市)文体局积极配合,认真检查,确保检查评比过程中不丢分。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