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文化局公告、通告、公示、通知


关于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2007-10-19    作者: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体局:

      随着夏季高温炎热气候的来临,最近国内连续发生了湖南衡阳电影院失火、辽宁本溪歌厅爆炸等恶性安全事故。为确保我市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防范于未然,决定对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再次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以区、县(市)文体局为全体,按照网吧和娱乐场所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所有场所的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所有场所的用电、用气、用火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3、所有场所的办公场地和经营场地的电器设备、设施是否经过安全检测。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行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检查落实的情况及时上报。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