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全市送戏下乡剧(节)目
评选演出的通知
长文艺[2007]9号
各区、县(市)文体局,市直各专业剧团,各县(市)专业剧团:
为促进艺术人才的培养,推动我市送戏下乡工作深入开展,满足农民群众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需求,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07年6月下旬举办2007年全市送戏下乡剧(节)目评选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周杏武
副主任:赵一东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局艺术处)
主 任:冉晓偶
副主任:陈 利
联系人:李 静(5150806)
(三)评奖委员会
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领导、艺术专家、社区居民和农村乡镇代表若干名组成评奖委员会。
二、演出时间:2007年6月下旬,为期三天左右。如节目多,则时间顺延,每天分上午场和下午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长沙市歌舞剧院剧场(黄土岭)
四、单位:长沙市歌舞剧院、长沙市湘剧院、长沙市花鼓戏院
五、剧(节)目:
(一)初创、移植或改编的送戏下乡(含社区)演出的剧(节)目;
(二)各类保留剧(节)目。
(三)赴南海舰队演出等备选节目(表现军营的节目)。
六、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立:
1、剧(节)目奖:鼓励新创或改编的优秀节目参演,设两等,获奖节目均进入节目库。
2、单项奖:鼓励培养中青年艺术人才,设两等,分创作、导演、作曲、编排、表演(含演奏)、指导等各单项,获奖人员均进入人才库。
(二)评奖方式:
评奖委员会采取讨论、评议、再投票的方法评选出各个奖项,经组委会终审后,以文件的形式统一宣布评奖结果。
七、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召开送戏下乡剧(节)目评选演出专题工作会议,各单位准备参赛剧(节)目;
(二)6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参评剧(节)目到活动办公室(局艺术处);
(三)6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节目审查;
(四)6月下旬正式举办评选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研究,积极准备,按时按质完成此次送戏下乡剧(节)目评选演出工作,此次活动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