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全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的通知
长文社[2007]13号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团委、妇联:
少年儿童读书活动是多年来国家、省、市各级宣传、文化、教育、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致力于打造的一项普及知识,传播文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品牌活动,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举办2007年全省少年儿童读书活动的通知》(湘文社[2007]51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基础,深化活动开展,确保在全省读书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特举办全市少儿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面向全市城市少年儿童,开展“文明家庭亲子读书乐”比赛;
2、面向全市农村少年儿童,开展“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征文活动;
3、开展农村儿童课外阅读调查,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少年儿童服务;
4、开展“送书下乡”活动,为农村儿童募捐图书。
二、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单位: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文明办
长沙市文化局
长沙市教育局
共青团长沙市委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主办:长沙市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长沙市图书馆
三、实施办法
1、“文明家庭亲子读书乐”比赛活动
(1)参赛对象
全市7—16岁的少年儿童家庭(父母及子女)
(2)比赛内容及要求
比赛由三轮组成,第一轮由家庭子女讲读书故事,占总分的30%;第二轮由每个家庭成员进行才艺表演,占总分的40%;第三轮答题,可由任一人作答,内容为教育部规定小学生必背古诗80首及有关文学常识,中学生为教学大纲所指定的10部文学名著(《西游记》、《水浒传》、《朝花夕拾》、《骆驼祥子》、《繁星·春水》、《鲁滨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童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名人传》),占总分的30%。
(3)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长沙市知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图书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4)时间安排
各区、县(市)从7月份至10月20日前进行选拔和初赛,每个区、县(市)选1个家庭参加全市决赛。各区、县(市)应在10月20日前将参赛家庭成员名单及参赛内容上报市读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长沙市图书馆),11月初举行全市决赛,决赛后,全市推荐1个优胜家庭参加12月份的全省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农村少年儿童“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征文竞赛活动
(1)参赛对象
全市农村(含乡、镇学校)7-16岁少年儿童(包括残障、失足少年儿童)。
(2)征文竞赛的内容与要求
征文内容应紧紧围绕“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写出自己在农村中的所见所闻所感,突出反映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人、新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新风尚和新面貌;征文体裁不限,文字要求简洁、朴实、真切;征文用稿纸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3000字以内;文后注明姓名、学校、年级、班次及详细通讯地址。
(3)征文活动组织机构及评选奖励办法
由长沙市图书馆具体组织征文活动,征文活动办公室设长沙市图书馆辅导部内。各区、县(市)图书馆具体组织征文,进行初评,并推荐10篇优秀征文上交活动办公室,市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评比,并选送优秀文章参加全省评奖。所有初评征文需加注点评,并交送电子版。全市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指导奖、组织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证书与奖品。
(4)征文竞赛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从6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各地应在10月15日前将优秀征文寄送活动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把举办读书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长沙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团委、妇联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县(市)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并将活动情况和总结报市读书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王自洋 陈冀宏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84号市图书馆
邮编:410005 电话:2562925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文明办
长沙市文化局 长沙市教育局
共青团长沙市委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