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训班的
通 知
长文社[2007]15号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联、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区县(市)文体局、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抢救和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开展全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普查队伍,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为今后的保护传承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决定举办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知识;
2、文化的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
4、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法。
二、培训对象
1、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人员;
2、各区县(市)文体局、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
3、市文联、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8月7日—8日
四、培训地点
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韭菜园东北角)。
五、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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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主持/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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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9:00—9:30 |
参加培训人员报到 |
熊正明
肖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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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00 |
合影、开学典礼 |
俞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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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知识 |
邹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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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
文化的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龙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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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上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自习) |
熊正明
肖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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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8:30—12:00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 |
田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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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法 |
杨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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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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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间:早餐(7:30)、中餐(12:00)、晚餐(18:00) |
六、联系人
长沙市文化局社文处:熊正明
办公室电话:5158702 手机:13908465792
七、其它事项
1、授课期间请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请做好笔记,保持课堂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或交谈;请关闭手机铃声或设为振动位置。
2、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培训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签章,可作为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依据。若无上述证书者,请携带一寸彩照一张,给予办理相应证书。
3、培训期间工作餐及县(市)培训人员住宿由市文化局统一免费安排。
长沙市人事局
长沙市文化局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