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文化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长文社〔2008〕13号
各区、县(市)文体局,文化馆:
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增强建设先进和谐文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文化专干、文化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长沙市文化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安排
1、第一期:8月14日(星期四)为雨花区、开福区及四县(市)
2、第二期:8月15日(星期五)为芙蓉区、岳麓区、天心区
3、授课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
二、培训地点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三楼(地址:劳动东路一馆三中心内)
三、培训人员
1、各区文化馆馆长、业务骨干、街道(乡镇)文化专干、社区文化辅导员、业余文艺团队文化辅导员。
2、各县(市)文化馆馆长及业务骨干。
四、授课内容
1、歌咏活动漫谈
2、民间美术的现状
3、秧歌的种类和特点
4、中老年歌唱常见问题及克服办法
5、长沙方言与普通话
6、表演的技巧
7、《黄河大合唱》赏析
8、中国地方民歌
五、培训要求
1、各区、县(市)文体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培训人员准时参加。
2、市群艺馆负责组织业余文艺团队的培训人员准时参加。
3、授课期间请参训人员认真作好笔记,手机设在振动位置。
六、其它事项
培训人员记录笔、笔记本以及中餐由市群艺馆统一安排。
七、联系人及电话
市文化局:熊正明 5158702(办)
市群艺馆:喻 疆 2247959(办) 4013820(宅)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