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李长春同志来湖南视察时的指示精神和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实现长沙网吧的规范、有序、健康、协调发展,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从2007年7月起集中一年半时间对全市网吧实施长效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统筹,坚持综合管理与源头治理相协调,坚持行业规范与有序发展相统一,加强思想引导、政策支持,实行以点带面、抓大限小,逐步实现网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为建设文明长沙、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半年整治、半年规范、半年提升”,基本解决网吧“分布散、规模小、竞争乱、环境差”等问题,确保黑网吧彻底铲除,确保网吧总量逐步减少,确保公司化管理全面铺开,确保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建立起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与以块为主、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在全国率先创造新经验、打造新品牌、形成新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是疏堵结合。在网吧市场准入上,实行适度放开、高进严管、优胜劣汰、总量平衡。在网络阵地建设上,加大公益性投入,打造公共性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分流上网人员。
二是标本兼治。继续坚持“严管重罚”不动摇,从严整治黑网吧和违规经营。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途径,实行政策引导、行政问责两手抓,监管互联网供应商。
三是规范管理。实行重心下移,推行综合执法,严格制度落实,加强技术创新,多层面、多渠道管理网吧,做到规范化,增强长效性。
四是有序发展。采取“取缔一批、兼并一批、新进一批”的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同时鼓励竞争,在控制总量的同时做大规模。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07年7月—2007年12月)。通过严查重管、勤查细管,规范经营行为,整顿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主要任务是“一取缔”、“四查处”: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黑网吧,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厉查处上网登记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反动、邪教等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查处各种不亮证、不挂牌等违规经营行为。
(二)规范管理阶段(2008年1月—2008年6月)。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探索网吧连锁经营。主要任务是“三调”:调整规划布局,使网吧在空间上相对集中、在总量上得到控制;调优网吧结构,引入10—15家大公司、大集团对全市网吧进行整合、兼并、控股和托管,变小而弱为大而强,变小而散为大而优;调控上网渠道,在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立未成年绿色上网专区50个左右,基本满足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免费上网的需求。
(三)全面提升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2月)。以健全制度、综合执法、塑造形象、打造品牌为着力点,实现网吧管理水平、经营模式的整体提升。主要任务是实行“三个统一”:统一执法,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变“多头管理”为“一体管理”;统一收费,每年将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卡制”、“一次性”收取;统一标准,对网吧的经营方针、服务规范、场所风格、上网首页、远程管理等实行标准化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网吧长效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给予必要的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确保任务、责任、措施到位。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网吧长效管理。网吧管理要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并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减总量、严准入、重长远、促发展”的原则,修订《2005—2010年长沙网吧布局规划》,实行公司化运营、科学化布点,关闭一批规模小、档次低、条件差的网吧,扶持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环境好的网吧,实现经营主体相对集中、网吧总量逐步下降。到2008年底,全市网吧经营点控制在1400个左右。
(三)综合执法,上下联动。网吧管理实行一个部门负责、一支队伍管理的模式,做到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参照市城管综合执法的模式,归并市文化局与市新闻出版局职能的基础上,按照垂直管理、重心下移、综合执法、监管分离的原则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各区(县、市)成立相应的综合执法队,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坚持群防和技防相结合,由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设立网吧义务监督员,组建网吧义务监督队,建立举报、巡查等相关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
(四)调整体制,做强主体。积极探索公司化运营、联锁化经营,引导和扶持企业通过参股、收购、兼并、托管等方式,对全市网吧进行资源整合和体制调整,做大规模,做强主体。按照“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志,统一场所风格,统一上网首页,统一远程管理”等“六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制定网吧连锁经营规范,打造网吧连锁经营品牌。
(五)正面引导,形成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出台网吧转让和停业报备制度、网吧收费“一卡制”、网吧管理目标考核制度,既要提高网吧准入门槛,又要引导网吧经营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参照文化产业对新组建的网吧公司、品牌连锁经营网吧视进行优惠,参照文化事业对学校、青少年宫、社区兴办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专区给予适当补贴。
(六)实行问责,控制源头。采取地方立法或制定行政规章的形式,对互联网接入供应商实行问责制度,从严控制网吧信息接入服务。责令通信部门及其企业采取技术手段,侦察、监控和堵截黑网吧,从源头上控制黑网吧的信息接入。同时,引导通信部门及其企业对连锁经营网吧、公共绿色上网专区等给予政策优惠,适度降低网吧接入费用。
(七)多管齐下,浓厚氛围。加强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树立起文明、健康、向上的网吧行业形象。发挥网吧协会的作用,引导网吧业主切实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网吧经营的有关规定。文明办、教育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紧密配合,加大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家庭、学校等力量积极参与网吧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附:1、网吧布局规划调整实施细则;
2、黑网吧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3、网吧公司化管理实施细则;
4、网吧综合执法实施细则;
5、建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实施细则
长沙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07年7月 日
附件一:
网吧布局规划调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现就我市2007-2010年网吧布局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一、主要依据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区人口分布、人口结构、上网人数变化趋势、市场需求、知识层次结构、消费习惯、社会反映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重新制定布局规划。
(一) 法规文件规定: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文市发[2007]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湘文市[2005]87号文件《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制定2005-2010年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规定:长沙市城区按每5000人口数、城镇按每8000人口数、农村乡镇按每15000人口数,可设立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 人口数量分布:据长沙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截止2006年,全市总人口6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1万人,农村人口405万人,城区流动人口约50万人。
(三) 网民年龄结构: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市网民人数呈现逐步递增的趋势,发展迅速;网民的年龄结构年轻化,35岁以下的网民占82%,以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网民中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最多,大专以上占58%。
(四) 网吧经营场所分布: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登记在册的网吧数量为1702家,其中80%以上集中在城区、高校、学生公寓、商业繁华区、大型娱乐休闲场所附近等地段。(区域分布情况见表一)
表一:长沙市网吧分布情况表 (单位:家)
|
区 域 |
网吧数量 |
区 域 |
网吧数量 |
|
芙蓉区 |
218 |
长沙县 |
179 |
|
雨花区 |
253 |
望城县 |
133 |
|
开福区 |
152 |
浏阳市 |
132 |
|
天心区 |
204 |
宁乡县 |
144 |
|
岳麓区 |
276 |
|
|
|
市直连锁 |
11 |
|
|
|
五区合计 |
1114 |
四县合计 |
588 |
|
总 计 |
1702 |
二、控制总量
省文化厅要求长沙市2010年网吧控制数量为796家,对比现有总量应压缩削减895家,压缩比例为52.5%。
(一)考虑到我市网吧现状和网吧经营业主的承受能力,为实现网吧总数平稳递减,拟采用逐年加大压缩比例的方式进行,即2007年压缩10%(90家),2008年压缩20%(180家),2009年压缩30%(270家),2010年压缩40%(355家)。
(二)考虑到各区、县现有网吧数量不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压缩任务松紧各异、市场需求大小不一等因素,特制定各区、县(市)网吧逐年压缩计划如下:(见表二、表三)
表二:长沙市城区网吧压缩计划 (单位:家)
|
城区名 |
现有网吧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芙蓉区 |
218 |
207 |
184 |
150 |
104 |
|
雨花区 |
253 |
240 |
214 |
174 |
121 |
|
开福区 |
152 |
144 |
128 |
105 |
73 |
|
天心区 |
204 |
194 |
172 |
140 |
98 |
|
岳麓区 |
276 |
261 |
233 |
190 |
132 |
|
合 计 |
1103 |
1046 |
931 |
759 |
528 |
表三:长沙市县(市)网吧压缩计划 (单位:家)
|
县 名 |
现有网吧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长沙县 |
179 |
170 |
151 |
122 |
82 |
|
望城县 |
133 |
124 |
110 |
88 |
60 |
|
浏阳市 |
132 |
124 |
110 |
88 |
60 |
|
宁乡县 |
144 |
137 |
121 |
98 |
66 |
|
合 计 |
588 |
555 |
492 |
396 |
268 |
三、分类布局
根据全市网吧经营场所现有格局,拟实行分类别布局、分区域调空,长沙地区分为三类控制区:一类控制区,除网吧连锁经营公司管理的网吧外,只出不进;二类控制区,除网吧连锁经营公司管理的网吧及大型网吧(200台以上)外,不得迁入;三类控制区,达到条件允许迁入(见表四)。
表四:长沙地区网吧控制区分类表
|
区县名称 |
分类 |
主要区域地段 |
|
芙蓉区 |
一类 |
1.燕山街;2.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渔场)校门500米半径内区域 |
|
二类 |
1.解放西路(韶山路口到黄兴路口区域内)
2.复兴街; |
|
天心区 |
一类 |
1.五一路以南、黄兴南路以西、坡子街以北、沿江大道以东区域;2.中南林业大学校门为中心南北500米、韶山路以西200米以内区域 |
|
二类 |
1.理工大学(云塘校区1000米范围内)
2.湖南工程职业学校为中心,书院南路沿线100米
左右,200米范围内区域 |
|
岳麓区 |
一类 |
1.桃子湖;2.瓜瓢山;3.左家垅(东至后湖、南至清水路、西至省艺校、北至岳南路小学) |
|
二类 |
1.涉外周边(涉外319国道校门周边1000米范围内);2.麓山南路沿线 |
|
开福区 |
一类 |
长沙大学校门500米半径区域 |
|
二类 |
1.北正街;2.华夏路 |
|
雨花区 |
一类 |
1.香樟路(韶山路口到女子监狱区域内);
2.环保学校(长沙橡胶厂到机械工业学校区域内);
3.中南水利勘探设计院(香樟路与体育路交汇口到医药学校校门区域) |
|
二类 |
1.洞井商贸城;2.劳动路以北,人民路以南,韶山路以西,芙蓉路以东区域;3.东塘广场四周200米;
4.女子大学(圭塘路口到女子大学加油站) |
|
长沙县 |
一类 |
星沙 |
|
二类 |
暮云,安沙,黄花 |
|
望城县 |
一类 |
1.星城镇;2.创世纪电脑学校校门周边200米范围内;3.含浦镇南方大学校门周边150米范围内 |
|
浏阳市 |
一类 |
梅花小区 |
|
二类 |
大瑶,永安,北盛 |
|
宁乡县 |
一类 |
玉潭镇,黄材,横市,回龙铺,花明楼 |
(*注:其他未标明地区均为三类地区)
网吧控制区每年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具体办法
1、继续停止审批新证。除因政策拆迁原因外,停止办理单体网吧之间的转让及变更手续,但网吧连锁经营公司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现有合法网吧的转让及变更手续可继续办理。
2、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公司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现有合法网吧,压缩网吧总量,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已由网吧连锁经营公司实施连片连锁经营的地段,不允许迁入新的单体网吧。
3、建立网吧停业备案管理制度。对持证而不经营的网吧,在证照有效期内必须到发证的文化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超过证照有效期仍未经营的,由发证的文化部门依法将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4、严格依法行政,关闭一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设立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网吧。
5、加大执法力度,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网吧,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充分发挥市场杠杆的调节作用,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淘汰一批不合格或经营不善的小网吧。
7、对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变更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未事先到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要依法查处。
8、现有合法网吧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经营地址,其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计算机台数,城区不得少于150台、县(市)城区不得少于100台、农村乡镇不得少于50台,单机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2平方米,并符合当地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要求。
附件二:
黑网吧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本着全面清理与分类甄别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强制取缔相结合、集中行动与分片包干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黑网吧实行专项治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7月至12月对内五区黑网吧进行专项整治,2008年1月至6月对四县(市)进行专项整治,并由市黑网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职责分工
1、由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制订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示范网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站、农村信息化示范网站的对外服务行为,在2007年8月份完成。
2、由市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联合省高校工委、文化、工商、公安部门,对学校、学生公寓电子阅览室摸底造册制定电子阅览室标准和管理办法,并进行逐一甄别,对不是电子阅览室的依法处理,在2007年8月底完成。
3、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以工商、公安为主体,监察、文化、劳动、民政、电信部门参与,组成一个40人左右的专业队伍,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工作统一安排、工资分头负担、经费财政统筹,选择合适办公地点集中办公,因地制宜地研究出取缔与疏导办法,对黑网吧实行专项整治,用半年时间基本消灭城区现有的黑网吧。
4、由市财政局对专项治理办案经费以及政策性补贴经费进行测算、安排,确保足额到位。
三、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时间为2007年7—8月。由市、区两级公安、工商、文化部门和街道社区分头对全市五区黑网吧情况进行摸底,由办公室汇总造册,查找相应的通信接入单位,测算补贴金额,联系相应的收购公司,制定奖励举报措施和详细的行动方案。
2、开展自查自纠。时间为2007年9—10月。以会议、通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公布黑网吧名单及处置政策,要求自行停业、处理设备、切断网线。黑网吧业主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查自纠,经核实,可享受如下优惠:①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②按规定享受低保政策;③凭办公室证明可到通信接入服务部门退回余下的通信接入费用。④对残障人士,可享受100元/台的终端补贴。
3、严格责任追究。与开展自查自纠同步进行。按照国家文化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市《黑网吧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市监察局按照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对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的通信运营商务进行问责和处罚。将网吧管理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4、实行强制取缔。时间为2007年11—12月。实行奖励举报政策,对在册未按规定自查自纠的黑网吧实行强制取缔,所有的设备要求搬空,切断网线,对违法经营数额大,构成刑事犯罪的业主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对自行拆除设备后,又重复从事黑网吧经营的业主,追缴补贴,取消享受的优惠政策,加重处罚。
5、建立长效机制。2007年底完成城区黑网吧取缔后,四县依照城区的办法对四县的黑网吧进行取缔,并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三:
网吧公司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营造健康的上网环境,促进全市网吧业态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借鉴先进经验,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全市网吧公司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构架
新组建网吧(集团)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相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新组建网吧公司(集团)以连锁经营为主,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托管现有合法网吧等方式,到2008年底形成50个左右网点、每个网点不少于150台终端的规模,按照“品牌一块,服务一样,采购一同,定价一致,经营一体”等“五个一”的管理模式,形成集团化、品牌化特色。
二、准入条件
1、符合公司法要求和网吧经营许可要求,并能够遵守长沙市关于网吧管理相关规定。
2、以现有网吧为基础新组建的网吧公司,全额控股的直营网点达10家以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其他行业的公司,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以上。
3、有网吧公司组建和发展的可行性报告,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创新的管理模式和稳定的盈利模式。
具备以上三项基本条件的公司,有资质申请参与长沙市网吧公司化管理。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竞争的公司通过严格资质审查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帐号打入一定金额的网吧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诚意金,实行双控管理。具体要求是,以现有网吧为基础的新组建网吧公司,诚意金为400万元,从打入之日起每扩展一个网点,即返回20万元,返完为止;其他行业的公司,诚意金为1000万元,从打入之日起每扩展一个网点,即返回50万元,返完为止。
三、配套政策
对新组建的网吧连锁公司在三年时间内给予政策优惠和大力扶持。一是降低收费标准。电费按生产用电标准收取。网络信号接入单位的网络使用费在现有收费的标准下降低30%。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实施网吧“一费制”管理,将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网吧的收费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0%,每年打捆一次性缴纳,严禁另行收费或以罚款、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三是享受产业政策。将网吧连锁公司按娱乐业税率征收调整为按通讯服务业税率征收。考虑网吧行业的事业、产业双重属性和网络化、信息化的特色,参照双高双软企业,在3年内给予税收“先征后返”的政策。四是给予相应扶持。财政一次性设立1000万元的网吧公司化管理专项资金,对获准新组建的网吧公司,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或奖励支持。具体为一年内扩展到30家网点的,给予3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奖励;扩展到40家的,给予5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奖励;扩展到50家的,给予10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奖励。
四、实施步骤
网吧公司化管理用一年时间实施,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筹备期:2007年7月—10月,制定并出台网吧公司化管理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集中动员,发布网吧公司招商信息。二是组建期:2007年11月—2008年3月,工商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准入的网吧连锁公司尽快办理好注册登记等法定手续。网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网吧连锁经营公司的收购、兼并、参股、托管等工作。三是推广期。2008年4月—6月,总结不断壮大的网吧连锁公司收购、兼并及连锁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专题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在全国创造经验,并得到推广与宣传。
附件四:
网吧综合执法实施细则
为改变网吧管理主体多头、力量分散等现状,拟组建综合执法局实行综合执法。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模式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城区和县(市)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城区实行市区一体、垂直管理;县(市)按照10-12人的规模分别组建执法队伍,接受市一级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1、成立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和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区分局。
2、市局集中办公,各分局暂时仍依托各区文体局,分别在原址办公,条件成熟后再作适当调整。
3、执法人员按照每50家监管对象安排1名执法人员的比例来配备,则城区7000户应配备140人左右,目前难以实现。按履行岗位职能的最低要求来考虑,即各分局分别配备8人,共40人;市局配备52人,其中领导班子5人、综合线3人、法制线3人、人事财务线2人、演出娱乐线5人、网络线10人、音像软件线5人、书报刊线5人、印刷线5人、广电线2人、文物线3人、工勤4人。市区之间人员可适当交流、轮换。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关于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施公务员制度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1997]152号)精神,并参照外地做法,对综合执法人员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5、在市公安城管支队中成立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协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以便于监管工作高效推进。
三、经费来源
1、人头经费按每人每年4万元计算,全年为368万元;日常工作经费及办案费按每人每年5万元包干计算,全年为460万元。
2、人头费和办案费、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设备车辆购置和部分不可预计开支,由罚没款返还解决;也可考虑办案费和工作经费由市里负责,人头费市、区各自负责。
3、实行市区一体化管理后,市财政适当增加支出。具体数据为人头费368万元加办案费460万元,共计828万元。(如区级40人的人头费由各区负责,则市财政总支出668万元。)按现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分设的体制,市财政在文化市场执法这一块的实际支出数为人头费166万元(其中文化稽查支队15人54万元、新闻出版25人100万元、广电3人12万元)加办案费210万元(其中文化160万元、新闻出版50万元),合计376万元。上述支出合计,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约452万元(或292万元)。
附件五:
建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明上网的有关政策,创造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的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主要措施
(一)对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进行科学规划, 到2008年底全市新开135家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
(二)将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纳入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区县分别选择10家有条件的中小学学校电脑教学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免费开放。产生的额外经济负担(电费、网费、人工费、教师补贴等等)由各区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各区县分别选择5家有条件的社区,开辟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每家场所由市财政投入20万元开办经费,并每年投入10万元日常管理经费,用于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三)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公司参与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建设。按照“社区筹建、企业资助、政府支持”的整体思路,提升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
(四)严厉打击黑网吧,工商部门将收缴的电脑终端统一清点造册,无偿提供给社区开办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
(五)继续开展“校队共建戒除网瘾”活动,使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戒除网瘾,健康上网。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