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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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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长沙市物价局

办公电话

0731-4435037

投诉电话

 

邮    编

410005

传    真

0731-4448642

地    址

 

网    址

http://www.csprice.com/index.asp

电子邮箱

 

职    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地方性价格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的价格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规定作价原则,制订、调整在全市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三)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拟定年度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年度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年度价格控制目标责任制;依法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五)监督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六)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审批、核发《收费许可证》。参与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立项,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按照分工对向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管理价格活动。
  (八)负责重要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检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指导价格信息服务,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九)负责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拟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举报案件,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十一)负责价格鉴证行业管理。
  (十二)负责对区、市价格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编制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

2、负责市场物价形势分析和预测发展趋势;

3、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组织各类价格文件、会议材料和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5、负责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和督查督办工作;

6、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会务、对外接待、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后勤、财务财产、房管房建等工作;

7、负责全局预算安排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财产的监审;

8、负责牵头协调政务中心工作。

 

处室名称

 

法规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研究起草综合性地方价格规章,审查各类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对外宣传和干部普法教育;

2、负责组织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开展“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和明码标价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仲裁各类价格(收费)争议;

5、负责价格听证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价格法规咨询、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工作和参加价格案件的审理;

7、指导区、县(市)物价工作;

8、上级交办的工作。

 

处室名称

商品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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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管理全市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民用燃料、原油、成品油、民用爆破器材价格、电力价格和电力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工程费用标准;

2、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上述价格的调整、改革方案;研究、拟订和调整上述价格的范围、原则和办法,制订或审批属于市管理的价格和经营差率;

3、负责管理全市重要农、林、牧、副、特产品、工业消费品、医药(药品和器械)产品、科技信息产品、报刊杂志、少数生活必需品价格及其同类产品的涉外价格;

4、负责对垄断行业(包括印章、消防器材、中小学课本、作业本等)价格的管理和协调行业价格。

 

 

处室名称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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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研究拟订全市房地产价格管理政策及办法;

2、负责审核公用住房租金、廉租房租金、基准地价、建设用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城市道路建设投资概算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价格;

3、负责审批经济适用房价格、向建设项目征收的服务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包括小区内的停车收费)、城镇房地产交易价格、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城市自来水(包括水资源费)、煤气、液化气、天然气和公共汽车等公用事业的价格及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水、电、气安装工程费;

4、测算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通过价格、收费筹措公用事业等建设资金的政策和补偿办法;

6、负责建委、国土、规划、城管、房屋产权局、环保、公用事业局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

7、核发向建设项目征收服务费的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价格登记证》,并进行年检、年审。

 

处室名称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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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组织实施《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并拟订具体的管理措施;

2、负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含公交公司技校收费)等教育收费;

3、负责交通运输价格、出租车收费、路桥通行收费及同类产品的涉外价格、联运服务、铁路专用线收费;

4、参与费改税等涉及价格和收费的政策研究工作;

5、会同财政部门按权限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6、审核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检、年审工作。

 

处室名称

服务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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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实施《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及办法;

2、负责邮政、电信、医疗收费、旅游、涉外、宾馆、餐饮、中介组织服务(含教委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收费、驾校培训收费)等服务价格管理;

3、负责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住宅小区以外的);

4、负责园林、文化娱乐收费管理;

5、负责修理业服务、集成电路卡、农村经营性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的服务价格管理;

6、核发上述管理范围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并负责年检、年审。

 

处室名称

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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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依法对全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2、收集、整理副食品的产销和市场情况;

3、提出副食品市场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具体意见;

4、负责审核、监督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的商品和建设副食品生产基地的成本、费用。

 

处室名称

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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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1、负责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二级机构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2、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统战工作;

3、负责离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等工作。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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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处室名称

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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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履行好行政监察和纪律监察两个职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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