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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铁路企业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7-10-1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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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关于核定铁路企业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铁道部委托你们进行铁路企业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经研究,同意你们向委托培养单位按照培养协议书收取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铁路企业复员退伍军人高职大专专业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二、你们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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