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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有望明年开征 专家意见:将有助平抑楼价

2007-10-1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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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对此,有地产专家预测,随着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物业税有可能明年正式开征,这样将有助平抑楼价。

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

“我该先买一个小户型作过渡,等经济实力强些再换大些,还是一步到位买大户型呢?”近日,计划购房的李先生很犹豫。因为他听说,住房超过一定的面积,国家将对房屋的持有者征税。与李先生的犹豫相比,钟女士遇到的则是烦恼。她名下有两套房产,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如果很快开征物业保有税,就意味着房屋的投资回报率降低了。提高租金,恐怕租客承受不了;如果不提高,就只能降低自己的投资回报。”

据消息说,目前,物业税的模拟“空转”已经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几个城市试点。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有关部门已向高层建议,加快推进物业税改革试点,拟从明年起,在部分地区对高档住房、大户型住房开展征收物业税实转试点,适当扩大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的范围。同时,为避免政策调整引起大的变动,起步阶段征税门槛可定得高一点,税率定得低一点。

“为平衡税负,在非物业税试点地区,取消对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产免征房产税的政策。以完善有区别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大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力度。”相关部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

华南理工大学建设经济管理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幼松博士认为,随着第二轮模拟试点启动和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完善,物业税已经离正式开征越来越近了,极有可能明年正式开征,结束“空转”运行。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也建议,在全国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结束“空转”运行。

深圳试点可能性更大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之前广州有关部门也曾经讨论过关于征收物业税的政策,但到目前尚未有最后结果。他认为,对第二套以上的房产征收适当的持有税费,是可行的。对于目前国情来说,拥有两套以上的住宅确实是属于一种较为奢侈的现象。“如果要抑制过渡性的投资购房,就可以把税率提高,否则可以采用一种低税率的方式征收。”

不过,韩世同说,估计近期物业税不大可能开征,明年可能性较大。另外,如果有关部门要在广东选试点城市,广州并不是最适合的。相比广州,深圳的楼价更高、投机性更强,各种的矛盾都更为突出。

广州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平也认为,作为第一批物业税“空转”城市——深圳,在实际操作和数据收集上肯定比广州有优势。因此,国家如果要在广东选试点城市,深圳肯定是首选。

 

 信息时报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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