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卫生局工作动态


长沙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200种常用药品零利润销售工作

2008-08-31    作者: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长沙市城内五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8月1日开始,将对200种常用药品实行零利润销售。各区卫生局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时承担日常监管、工作评估、信息公布和绩效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补偿政策等长效机制。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悬挂公示牌,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生产厂商、药品进价、药品销售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以便居民对药品销售进行查询和监督。

200种常用药品以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口服、外用药物为主,一是用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治疗药品,二是居民需求量较大的常用药品。涵盖抗生素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系统类、降血糖类、感冒类、止咳平喘类、妇科用药类、皮肤类、眼科及中成药类等十几类药品,尽量满足居民日常用药需求。

常用药品零利润销售使社区居民特别是慢性病人享受到质量保证、价格低廉的药品,有效降低了社区居民的用药经济负担,切实解决社区居民看病就医难的问题。同时,能够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有效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