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我局组织一次全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的
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处置能力,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强化预测预警,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严防疫情的扩散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督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监督、监测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1、区、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职责情况,分管的部门和人员情况,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3、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
4、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情况;
5、对公共场所等有关单位的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情况。
(二)急性传染病管理
1、区、县(市)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组织、队伍及防治计划、监测方案、人员培训情况;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处理及网络直报运转状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情况;性病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情况。
2、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院内感染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情况;防病知识宣传、疫情报告管理和院内感染监测执行情况;腹泻病门诊的开放及非典、人禽流感、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情况。
(三)慢性传染病管理
1、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及专报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情况;
2、结核病的规范诊断、化疗及管理情况;
3、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
4、结核病控制规划评估情况。
(四)计划免疫管理
1、各类接种单位的建设、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运转情况;
2、生物制品供应渠道及冷链建设、运转情况;
3、常住儿童的建卡率、建证率和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等情况;
4、AFP、麻疹病例主动监测及报告处理情况。
三、督查时间
7月21日 雨花区 浏阳市
7月22日 开福区 宁乡县
7月23日 岳麓区 望城县
7月24日 天心区 长沙县
7月25日 芙蓉区
四、有关要求
1、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落实各项措施。
2、各被督查区、县(市)须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陪同市级督查组到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
3、督查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问题突出、后果严重或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应严格依法处理。
4、此次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我局将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