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基本情况:2002年长沙市辖区面积11819.5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595.46万人,其中男性
306.58万人,非农业人口199.10万人,人口出生率9.09‰,人口死亡率6.15‰,自然增长率2.94‰,
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922.7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5.0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6.07亿元。
二、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长沙市2002年共有卫生机构1127家,其中医院77家、卫生院205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家,妇幼保健机构11家,卫生监督机构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诊所746
家。共有床位22487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6635张,卫生院3986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共27102人。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172人,注册护士8871人。全市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总诊疗人次数为
1165.94万人次,出院病人40.82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为4841017床日。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为
154.06/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30.05/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