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市基本情况:2006年长沙市辖区面积1181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69万公顷,全市总人
口631万人,其中男性323.17万人,非农业人口225.65万人,人口出生率10.06‰,人口死亡率
5.05‰,自然增长率5.01‰,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1798.96亿元,地方财政收177.01亿元,一
般预算收入132.83亿元。
二、 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长沙市2006年共有卫生机构1557家,其中医院117家、卫生院135
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家,妇幼保健机构11家,卫生监督机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家,诊
所1154家。共有床位28845张,其中医院床位数23452张,卫生院3788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共
3118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692人,注册护士10536人。全市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总诊疗
人次数为1464.5万人次,出院病人74.6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为7778262床日。全市传染病发病
率为239.75/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18.24/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5.11‰,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为
99.65%。2006年,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县(市)共10个,覆盖农村人口390.5万人,实
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30.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