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2259个。其中,医院133所,乡镇卫生院13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1个,卫生监督所1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妇幼保健院、所11个。全市共有床位3.1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3.0万张,占床位总数的94%。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74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7万人,注册护士1.32万人。按全市人口平均,每千人床位5.00张,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5.87人。2007年全市门急诊人次数1503.21万人次,出院病人数84.29万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972.6万床日。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为273.48/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20.12/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7.2‰。2007年,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区县(市)共10个,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58.4万人,参合率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