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旅游局关于
在宾馆、酒店、招待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长卫政发〔2007〕320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旅游局,全市有客房的宾馆、酒店、招待所:
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07〕29号)要求,为做好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工作,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决定在有客房的宾馆、酒店和招待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12月1日是第二十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
在有客房的宾馆、酒店和招待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系列宣传活动,以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实施主动干预措施,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2007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华天大酒店三楼湖南厅举行“长沙市艾滋病防治宣传牌进宾馆”启动仪式。邀请省市相关领导出席,要求市及各区、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区和长沙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区及长沙县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和招待所客房部经理参加。
(二)第一阶段:12月1日以前,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和招待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牌进宾馆活动。
(三)第二阶段:12月30日以前,全市凡有客房的宾馆、酒店、招待所必须悬挂“遏制艾滋、履行承诺”的宣传横幅;各级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的客房内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宣传折页和安全套配备到每个客房,并坚持长期落实到位。
三、活动要求
(一)各宾馆、酒店要加强领导,深刻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宣传折页和安全套配发并摆放到到每间客房,随时补充。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和折页的设计、制作工作,要积极与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协调,做好辖区内宾馆、酒店、招待所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和宣传折页的发放、补给工作。
(三)市及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确保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宣传资料联系人:市疾控中心林希建,联系电话:4737636。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