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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卫生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方案》和《长沙市2007-2010年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08-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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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40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0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长沙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宣教方案》和《长沙市2007—2010年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沙市卫生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方案》

2、《长沙市2007-2010年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长沙市卫生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宣教活动,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以省、市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宣传和解读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深入分析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形势,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以卫生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防护手段和防护措施;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样本,增强公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实施

(一)开展卫生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围绕省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利用长沙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报导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不断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及工作机制的情况,重点报道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情况、医疗紧急救援工作情况、单位(个人)在卫生应急管理中的先进事迹、急救科普知识等内容。

(二)开展现场专题宣传活动。结合市政府组织的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卫生应急管理的现场宣传。在宣传点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公众应急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把卫生应急管理知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卫生应急管理知识竞赛、讲座。各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市应急办组织的应急管理知识竞赛,做到人人答题,各单位还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1-2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知识讲座。

(四)进行应急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应急典型案例,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成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此外,由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结合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

(五)加强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对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应急救援队伍、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公益机构人员进行卫生应急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卫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是贯彻落实《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组织的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订工作计划。各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卫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计划。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卫生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应急办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各单位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取得实效。

(五)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附件2:

长沙市2007-2010年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方案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07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以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队伍业务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为促进卫生应急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培训总体方案的指导实施、评价督导和管理协调。各区、县(市)卫生局按照分级负责、滚动实施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应急培训工作。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紧密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实际,根据不同的受训对象,分别实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达到培训与应急实际需求的高度统一。

(三)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充分利用、合理整合现有师资力量等各种培训资源,加强和充实功能建设,动员、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应急培训。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利用远程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培训手段,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工作新模式。

(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监督、评估和考核体系,明确培训标准、任务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培训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目标

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干部的卫生应急意识、政策、理论和管理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建立健全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的卫生应急培训体系,全面提高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卫生应急管理干部每两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成员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到2010年,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市级>70%;县级及以下>80%;组建优秀的师资队伍;建立科学的培训评估体系;形成高效的卫生应急培训机制。

(二)具体要求

1、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和工作制度,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组织协调、指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区、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卫生应急管理干部的培训。卫生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2、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卫生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精通卫生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置能力。各区、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力量,以重点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核辐射损伤、各类重大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卫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的知识、理论、技能和应急处理程序、安全防护为主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辖区内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培训。

3、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应急预案、重点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核辐射损伤、各类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卫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方法和安全防护技能,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监测、预警和处置程序,以及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疾控人员的培训。

4、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应急预案、重点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核辐射损伤等诊断治疗技术和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处理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现报告、现场处置、医疗救援和与疾控机构协同处置的能力。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应急医疗救治人员的培训。

5、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培训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响应和处理程序,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违法案例调查、取证、处理的方法与技能,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水平。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

6、卫生应急师资队伍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建本级卫生应急师资队伍,对师资队伍培训的重点是卫生应急专业知识、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培训技巧,系统掌握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熟悉卫生应急领域的最新进展。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师资队伍的培训。

7、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培训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县关法律、法规和预案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报告、应急措施、事后恢复重建以及绩效评估和本部门职责,提高卫生应急意识、自我防护技能和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能力。

8、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培训。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卫生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个人防护技能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卫生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9、大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挥红十字会、预防医学会等各类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卫生应急知识,重点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避险、识别、报告、防护、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以及风险心理意识,提高公众广泛参与卫生应急的能力。基层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等单位的基层干部进行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组织协调、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能力;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高危行业和领域所属人员的卫生应急宣传,重点包括学校教师、司乘人员、公安干警、武警消防官兵、宾馆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的组织工作。

(三)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培训、学术讲座、经验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利用视频课件、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辅以情景模拟、预案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做到集中培训和在岗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依据培训大纲,开发培训教材。

依据省卫生厅选定和编写的核心书目和卫生应急培训教材,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写辅助教材。在教材编写中要加强视频课件、多媒体辅助教材、电子教材等多种类型的开发。

(二)选拔优秀人才,建立师资队伍。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原则选拔建立师资队伍,组成师资库,并对入库师资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估,对师资进行资质认定,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制度,保证入库师资的水平和质量。

(三)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基地,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卫生应急培训作为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实施。

(五)纳入继续教育,推进学科建设

将卫生应急培训列入继续医学教育重点项目,对卫生应急专业岗位培训实行学分制。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发放“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各单位要将参加应急培训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开展绩效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采取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的卫生应急培训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估。逐步形成全市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评估体系。

四、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落实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从卫生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加强领导组织,强化协调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并通过多种监督形式,推动卫生应急培训正常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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