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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国资产权〔2007〕243号

2007-10-31  来源:长沙市国资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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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资委

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委、局、行管办、各政府投资公司、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0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07〕194号)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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