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国资产权〔2007〕243号
2007-10-31 来源:长沙市国资委 作者:
长沙市国资委
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委、局、行管办、各政府投资公司、有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0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07〕194号)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