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长沙要切实把握四个重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民利;加强社会公共管理、维护民权;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凝聚民心
●要坚持以发展巩固和谐,以改革促进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以共建实现和谐
同志们:
这次市委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中共长沙市委推进和谐长沙建设2007—2010年工作纲要》,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全面推进和谐长沙建设,并审议《中共长沙市委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建设和谐长沙的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和谐长沙的奋斗目标,这既是我们面临的崭新课题,也是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然而,和谐长沙建设不是一个抽象的战略构想,而是一个具体的实践过程。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建设和谐长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一,建设和谐长沙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新的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方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新的阶段我党执政兴国的发展目标,其中都凝聚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内涵。从价值取向上看,建设和谐长沙与坚持科学发展在思想方法、基本规律和指导原则上是辩证统一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揭示了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而且指明了和谐建设的基本规律。坚持科学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行动指南,是从发展的角度求和谐;实现社会和谐,是反映科学发展的社会形态,是从和谐的角度求发展。从实践途径上看,建设和谐长沙与实现全面小康在奋斗目标、现实起点和发展过程上是高度一致的。全面小康“六个更加”的标志,内在地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历程,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过程;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又将检验全面建设小康的具体实效。由此可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小康的时代背景下,担当和谐社会建设这一历史使命,全面推进和谐长沙建设,体现了发展方针与发展任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过程的有机统一,不但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丰富了内涵、创造了条件、强化了保证,而且必将使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把握更加准确、遵循更加自觉、落实更加到位。
第二,建设和谐长沙是把握战略机遇期、推动率先发展的基本前提。国际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的阶段,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随着人民收入的增长,必然带来消费结构的升级,进而引起产业结构的优化,加速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论是从发展阶段,还是从发展环境来看,我们长沙正处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总是相伴而生的。而且对一个地方的发展来说,机遇只是潜在的,挑战总是现实的。我们只有在有效地应对挑战中才能抓住机遇,只有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才能用好机遇。因此,建设和谐长沙,就是我们抢抓战略机遇的现实选择。同时,我们所要实现的率先发展,是从发展速度到发展质量、从增长方式到增长模式、从经济建设到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这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和谐的显著特征,反映了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我们将要面临的矛盾会更多、困难会更大,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必将更加突出。所以,我们要把握好战略机遇期,必须全面推进和谐长沙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冲突,使难得的发展机遇转化为科学的发展成果。
第三,建设和谐长沙是提升整体竞争力、扩大国际影响的重要途径。整体竞争力是区域竞争实力的全面反映,既包括经济总量、基础设施、产业优势等硬实力,也包括社会环境、人文因素、制度创新等软实力。硬实力是软实力的载体和基础,软实力是硬实力的灵魂和延伸,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当前,随着国内竞争国际化、全面竞争立体化趋势的增强,地区之间的发展已呈现出全方位、多维度的竞争格局,不再单纯是硬实力的比拼,更大程度上还是软实力的较量。因此,我们要在重视城市硬实力的同时,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增强我们的科技创新力、社会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提升一个城市的软实力,既是一个自然生成、积淀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培育、提升的过程。从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丰富内涵来看,社会和谐是构成软实力的重要部分,建设和谐也必将成为提升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和谐是形象、是品牌,和谐也是环境、是资源。我们相信,和谐长沙建设所蕴含的积极进取的人文因素和充满创造的活力因子,将越来越多地向经济活动渗透,使我们获得全新的发展形态和强劲的增长动力,进而使我们的整体竞争力更大幅度地提升、国际影响也随之更广层面地扩大。
第四,建设和谐长沙是增强群众幸福感、践行为民宗旨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鲜明政治立场和根本执政方针。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以民为先、以民为重、以民为大,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的增长指标,还要关注社会发展的民生指数;不仅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物质享受,还要重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受,真正使之享受到发展的实惠,感受到发展的实效。社会和谐是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民生幸福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和谐之本、和谐之源。社会和谐,民生为大;民生问题,幸福为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人民对幸福内涵和人生价值有了更高层次的理解和追求,普遍需要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向往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期待更加安定的社会秩序,盼望更加良好的社区环境,这些都是我们推进和谐长沙建设的题中之义。我们建设和谐长沙,就是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改善民生、发展民利、维护民权,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和精神享受尽可能得到最大满足,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享幸福美好生活。这样,就把我们践行为民宗旨的行动、力行为民服务的作为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境界。
二、切实把握建设和谐长沙的目标要求
建设和谐长沙,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既需要统筹谋划、从长计议,又必须立足现实、狠抓当前。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推进和谐长沙建设2007—2010年工作纲要》,提出了建设和谐长沙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在指导思想上,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着眼长远、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建设目标上,要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保障更加完善,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公共管理更加高效,社会秩序更加安定,社会文明更加进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在贯彻实施《纲要》中,要切实把握四个重点。
1、要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和谐长沙的基础来抓。民生问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问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是民生之基。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突出解决生活、就业、住房、看病等实际困难。三年内要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教育助学制度、城市住房廉租等“五大社会救助”,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优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五大社会福利”事业。在此基础上,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扩大社会保障范围,着力解决生活困难。要认真研究解决因建设被征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国情条件下,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也是一种生存保障。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如果其它社会保障没有及时跟上,就会失去基本的生活依存,必须引起重视,尽快解决。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建设和繁荣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同等关爱。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保问题,也是实现城乡统筹、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要督促企业重点搞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身心健康和生产安全。要认真研究解决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当前,从总体上看,非公经济企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非公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强力督促企业法人代表依法履行义不容辞的社会保障责任,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障工作。二是要拓宽社会就业渠道,着力解决就业困难。要把就业摆在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地位,以就业促发展,以就业促稳定,以就业促和谐。要加强就业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增强就业培训的实效,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要开辟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扩大社会就业容量;要搞好就业援助,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就业扶持联动机制,加强政策扶持性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公益性就业岗位储备,切实做好“4050”人员、大学毕生业、退役转业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动态地及时消除零就业家庭;要完善就业市场,建立城乡统筹、配置高效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市场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三是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住房困难。住房问题已成为当前民生的热点问题。要坚持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相结合,建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多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要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政策,加强公示和监管,使政府住房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阶层;要继续实施廉租房政策,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确保城市特困群体“居者有其屋”。四是要推行居民医疗保险,着力解决看病困难。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还存在缺失,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大“盲点”。要把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个人(家庭)入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真正使医疗保险惠及全体市民。
2、要把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民利作为建设和谐长沙的重点来抓。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是建设和谐长沙的重要条件。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快速成长的同时,由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社会公共产品不足,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因此,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一是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教育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会公平、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下大力气解决城乡教育发展失衡的问题,让每一个学生尽可能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要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校际互动机制,促进名校与一般学校资源共享,努力实现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化。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要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努力建设健康型城市。
卫生事业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最直接的民生问题。要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力争三年内全面覆盖城乡。要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水平,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疾病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免费优生遗传检测,扩大免费接种疫苗范围,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三是要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努力建设愉悦型城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社区文化。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有效载体。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解决农村边远地区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通过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陶冶心灵、和谐心理、愉悦心情。四是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环保型城市。环境保护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要科学把握发展与环境和谐共融的尺度,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当务之急,要加强区内水域污染、城市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抓好洁化生产、净化噪声和绿化造林,不断提高生态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要把加强社会公共管理、维护民权作为建设和谐长沙的关键来抓。建设和谐长沙,不仅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要有完善的社会管理。要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在传统社会管理制度下,社会管理模式高度单一,导致社会组织缺乏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管理的手段和机制陈旧落后。进入新时期,社会组织形态、阶层结构和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社会管理和维护民权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一是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要坚持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就是党委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促进社会管理的有序推进;政府负责,就是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的统筹规划,研究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社会管理中的重大关系,使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主体和谐共存;社会协同,就是要完善各种社会组织,发挥各种不同社会组织对不同群体的管理作用,实现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公众参与,就是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二是要完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部门要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完善各类社会组织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管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要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坚持依法管理。各级政府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调节经济和社会矛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平正义。推进民主管理。要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基层管理。单位、企业、社区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要创新管理制度,改善管理设施,优化管理队伍,为有效实施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在管理的主体上,既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基层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自治力量互联;在功能的行使上,既要通过行政的手段来推进社会的管理,又要通过自我教育的手段来约束公众的行为,实现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约束功能互补;在运行的机制上,既要实施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又要建立社会的自动平衡机制,实现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调控机制互动。
4、要把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凝聚民心作为建设和谐长沙的根本来抓。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是一个没有希望的社会;一座没有活力的城市,是一座没有希望的城市。因此,要把激发活力、凝聚民心作为建设和谐长沙的根本动力。一是要努力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建设和谐长沙,离不开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我们要用共同的理想、目标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要大力倡导和谐思想,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营造和谐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明创建的全过程,贯穿于和谐长沙建设的各环节。要大力弘扬文明道德风尚,展示城市文明风采。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开放包容、积极进取的城市文明氛围和尊老爱幼、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促进和谐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二是要切实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创新和创造是社会活力的源泉,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我们要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推进各种形式的创新,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要充分调动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三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谐离不开民主,民主推动和谐。推进和谐长沙建设,必须加快民主法治进程,建立新型、和谐的政党关系和阶层关系。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群众在各个层次的有序参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广泛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四是要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社会的创造活力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创业动力。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畅通创业“绿色通道”,搭建创业投资平台,培育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发展主体和创业大军。要消除非公经济组织的发展樊篱,焕发新社会阶层、经济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使其摆脱思想束缚,放手、放心、放胆发展。要冲破各种障碍,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真正形成“干部干事业、能人办企业、群众创家业”的生动局面。五是要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和谐建设的骨干力量。实践反复证明,党风正才能政风好,政风好才能民风淳。每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每个党员就是一根标杆。一个好的形象,可以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影响和感染周围群众。加快和谐长沙建设,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大力提倡以干为荣、以廉为荣、以绩为荣的事业追求,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和谐长沙建设。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艰苦创业,带头济贫帮困,带头维护大局,充分展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不断提高建设和谐长沙的领导能力
建设和谐长沙,既是对领导能力的实践要求,也是对领导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运用,深刻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规律,努力提高领导能力,勇于担当历史重任,全面推进和谐长沙建设。
1、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坚持以发展巩固和谐。坚持“两点论”,避免片面性,历来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方法。决不能一提起和谐,就放松发展;一强调发展,就忽视和谐。和谐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不是孤立的而是联系的。近些年来,正因为我们不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保持了社会和谐。实践证明,发展促进和谐,和谐依赖发展。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只能通过发展的办法来化解,社会和谐的团结局面还要通过发展途径来巩固。因此,在推进和谐长沙建设实践中,决不能偏离科学发展主题,动摇经济建设中心。一是要扭住经济中心,把握发展的主动权。站在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可以使我们的视野更宽广;站在和谐的角度看发展,可以使我们的思维更理性。作为一座发展中的城市,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长沙唯一的选择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发展首要是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不能强调社会建设就放松经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二是要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发展的协调性。近几年来,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城乡差距仍呈不断扩大之势,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实践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没有城乡统筹发展,就没有城乡和谐发展。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三是要转变增长方式,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大量的事实说明,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益”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但存在着极大的经济风险,而且带来了相应的社会风险,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的重要诱因。长沙是省会城市,资源匮乏,如果片面强调速度而不注重质量,大量消耗资源而不注重效益,这样的发展模式既不可取,也不可能。要继续转变增长方式,不断创新发展模式,通过提高科技贡献率、要素生产率和资源转化率,实现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四是要改善社会环境,增创发展的新优势。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无尽的资源、无比的优势。在当前激烈的竞争中,地域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已转变为环境的竞争。要注意通过改善发展环境来营造发展优势,通过集聚发展能量来提高发展质量。要进一步把“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推向深入,着力解决审批程序多、服务态度差、运行成本高等问题,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干事创业、服务生产经营的浓厚氛围,以环境的优势来叠加竞争的胜势、成就发展的强势。
2、要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坚持以改革促进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和谐社会的理念提升到了制度层面。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制度越来越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最基本形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最基本力量。制度的发展也是社会的发展。在建设和谐长沙的历史进程中,既要着力当前、有效解决影响长沙和谐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注重完善建设和谐长沙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实现对传统发展模式的“脱胎换骨”,对现行体制机制的“深度开发”,对经济社会系统的“科学再造”。一是要把激发社会活力作为改革的着眼点。从根本上讲,和谐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一切矛盾的解决,都是动态的积极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消极的结果。要坚决摒弃“为了不出事、宁愿少干事”的消极思想,始终坚持效率优先、维护公平的价值取向,以公平保证效率、以效率扩大公平,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营造平等竞争、共谋发展的体制环境,使长沙成为一座充满发展激情、充满创业精神和活力迸发、生机无限的城市。二是要把协调社会利益作为改革的着重点。利益不但是诱发矛盾的直接原因,而且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要素,利益协调机制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要深刻认识改革的实质就是利益的调整,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使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增量利益合理分配。要把让多数群众得益、困难群体受益作为改革决策的出发点,以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重点,强化利益引导、调节、补偿和协调机制,促进利益关系和谐。三是要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改革的着力点。要按照依法、民主、高效的要求,通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公共管理效能,使社会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强化法律权威来保障公平、保证效率,实现社会系统的平稳运行、自我调节、有序发展和不断更新。
3、要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以稳定保障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建设和谐长沙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长沙的重要保障。要深入推进“平安长沙”建设,努力在畅通群众诉求上下功夫、在提高调解效能上出成果、在加强应急管理上见水平、在提升防控能力上求突破,着力完善与和谐长沙建设相适应的维稳长效机制。一是要完善群众情绪疏导机制。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利益矛盾。对社会反响大的热点问题,要多做散热降温工作;对制约因素多的难点问题,要多做释疑解难工作;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多做排忧解困工作,尽力让各阶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二是要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要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机制、排查预警机制、疏导转化机制、调解处置机制等,使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应当看到的是,现阶段我们面临的主要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的第一选择,把和解作为和谐的第一目标,防止在走近群众时激化矛盾,在解决问题中制造矛盾。要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三是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当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发展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既有多发性,也有突发性。加强应急管理,处置突发事件,这是对领导能力的新挑战。要积极主动,未雨绸缪,构建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地应对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四是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始终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维稳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个体性事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要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打、防、控、管”的一体化,促进警力资源和民力资源有效整合、广度控制和深度控制有机结合、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力配合,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和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要提高动员群众的能力,坚持以共建实现和谐。建设和谐长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社会资源,把群众的共识和要求凝聚到和谐长沙建设的目标上来,把群众的热情和活力凝聚到和谐长沙建设的实践中去,形成建设和谐长沙人人有责、和谐长沙人人共建的生动局面,使和谐长沙的基础打得更加牢固,步伐迈得更加坚实。一是要教育引导群众,激发共建的热情。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切实加强宣传动员,教育引导群众,使和谐长沙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特别是要引导群众清醒认识到和谐发展并不意味“矛盾消失”,社会公平并不意味“消灭差别”,充满活力并不意味“绝对自由”,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效率与公平、共性与差异的关系,提升享受生活的期望值,激发创造生活的责任感,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和谐长沙建设的主体。二是要开展创建活动,夯实共建的基础。和谐长沙建设依赖地域范围内机关、学校、企业和各类组织协调配合,积极参与,使每一个社会组织成为和谐的社会细胞。因此,要着眼于增强市民、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创建同文明创建结合起来。随着社会组织形态、阶层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变化,社会组织和社会主体呈现出多样和多元的特点,“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群众的社区意识在不断强化,社区的管理范围在不断拓展。社区不但是支撑社会的基石,而且是共建和谐的基础。要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权责一致、服务为本的社区工作机制,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工作职能的延伸、社区服务体系的拓展、社区公共资源的开放,使之真正成为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成为巩固和谐、促进和谐、共建和谐的重要平台。三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共建的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有效整合力量,共建和谐长沙。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优势,做好发动和组织群众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责任意识。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促进人心与力量高度凝聚,智慧与资源广泛汇集,形成建设和谐长沙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建设和谐长沙反映了时代的发展要求,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把握主题,真抓实干,依靠群众,全面推进,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为建设繁荣、创新、文明、和谐长沙而奋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