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巩固扩大文明成果——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陈润儿
2008年9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上下团结一致,继续努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巩固扩大文明成果。刚才,张剑飞市长就下段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陈泽珲部长讲了具体意见,都讲得很好,很全面,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长沙申报参评第二轮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由于春贤书记、周强省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指导,全市上下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高潮迭起,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是得益于有一个明确的目的。从开始我们就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惠及群众,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彻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和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让百姓得实惠,让企业增商机,让城市树形象,使创建活动贴近了群众的要求,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发展了群众的利益。二是得益于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我们提出要立足创建抓创建、围绕创建抓创建、跳出创建抓创建,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来总揽全局、推动全局,形成了共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创建机制,凝聚了强大的创建活力。三是得益于有一种良好的氛围。这次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了创建的过程靠群众参与、创建的实效请群众检验、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思路,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文明创建真正深入人心。四是得益于有一支实干的队伍。从今年来看,创建的工作频率、工作节奏、工作要求都是以往所不能比的。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街道、社区等基层的同志,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整体部署和安排,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扎实工作,既经受了磨砺,也接受了考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赢得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然而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仅仅是创建过程的一个环节。文明城市创建这篇宏篇大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这项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一不懈追求,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因此,我们一定要克服疲劳厌战的情绪,保持顽强拼搏的韧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1.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文明作为社会进步的一种尺度,不仅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过程,是靠一点一滴积累,是靠一举一动养成。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创造文明、追求文明、实现文明的过程中前进和发展。我们过去经常讲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积小成大,这些都反映了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文明的追求没有止境,文明的创建没有穷期。我们一定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真正通过大家的努力,使人们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发生质的飞跃。这一轮的创建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不仅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反映,我们自己也能深刻地感受到;其变化不仅是有形的,更重要的是无形的。这就是说,人们的思想观念、文明意识、生活追求正处于一个升华、质变的过程。创建活动如果在这个阶段引向深入,可能就会破茧成蝶,让老百姓积极向上的精神得到彰显;如果在这个阶段止步不前,可能就会前功尽弃,使老百姓期待发展的信心受到挫折。正因为如此,文明创建必须深入推进,真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是提升创建水平的必由之路。经过新一轮的创建活动,老百姓深刻地感受到其带来的巨大变化和实在利益。因此,创建工作获得了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但是,我们也深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测评指标体系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仍然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行业;与人民群众对文明创建的要求和期待,与我们工作追求的目标和价值相比,也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这次文明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是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来实现全面提升的重点。这次迎检,我们各城区、各部门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哪些差距,哪些地方丢了分,哪些地方加了分,现在都不得而知,也没有必要去了解。我们要注重的是,不能把文明创建作为一时的检查来对待,而应将其作为造福群众的一件实事来办。我们不仅要考虑如何“得牌”,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让老百姓得益。要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不在于现在来评价或抱怨,唯一的出路在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缩小差距。另一方面,文明城市的标准不断在变,这次达标了,不等于今后会达标;这次没达标,更应该深入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与群众的需求息息相关,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提高。按照规定,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要进行一次复评,如果复评不达标就“摘牌”。这次即使达标了,今后能否达标,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不会一成不变,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也不会一定终身。切不可认为,文明城市的测评结束了,就万事大吉了。特别是要看到我们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3.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这是广大市民的美好期盼。创建文明城市,就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具体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愿望的实事工程。近两年的创建活动,带给了群众实惠,受到了群众拥护,获得了群众好评。也正是广大群众的这种集体荣誉感,才成就了我们的城市精神和文明动力。这次创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的精神、志在必得的信心,是在实践当中锤炼出来的长沙人时代风尚的集中体现,是难能可贵的。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必将使我们的城市精神更加彰显,城市活力更为增强,城市环境更大改善。现在群众最担心的就是文明创建出现反弹、回潮、复原,用群众的话来讲,就是“辛辛苦苦两三年,一下退到创建前”;最反感的就是图虚名、搞应付;最害怕的就是走过场、搞形式;最期盼的就是要深入、扎实、持久地抓创建,获得更多的实惠,得到更多的方便,创造更多的商机。群众翘首以盼,我们责无旁贷。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偏离宗旨、不能背离群众,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落实到创建活动的深入上,体现在创建成果的巩固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发生的变化,享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
4.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是我们各级领导的公信责任。我们的政府是一个有公信的政府,我们的干部要成为有公信的干部。在创建之初,我们就提出要用文明的理念推动文明创建,以文明的态度对待文明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策,不是一般要求、而是崇高追求。我们这些掷地有声的承诺,曾给了群众以极大的鼓舞。老百姓最相信的是那些说话算数的,最反感的是那些说话不算数的。如果迎检以后,我们自食其言,不仅使创建的成果前功尽弃,而且使政府的公信损失殆尽。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政府公信这个高度来认识。今天的会议,就是要回应群众、表明态度。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失信于民,大家都有责任维护政府的公信。我们必须真正把文明创建始终作为科学发展、社会管理、提升素质、造福群众的载体、抓手、途径和实事,使创建活动永不止步、永不松懈,这样创建活动才会更有成效,不仅能使长沙的文明程度得到提高、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更能使政府形象得到提升。一份付出,总有一份收获。只要大家真心创建,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将收到最大的回报,那就是人民的支持、群众的信任。
二、要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文明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从长远发展的高度、从夯实基础的角度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巩固成果,提升水平,真正把城市管理推上一个新台阶,把市民素质提上一个新水平,为把长沙打造成为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1.要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在增强参与度上下功夫。群众既是城市的主人,也是创建的主体。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依靠群众来教育群众、依靠群众来感化群众、依靠群众来造福群众的过程。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既是创建文明的前提要求,又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首先要彰显共识。要组织群众广泛开展“迎检之后怎么办”、“文明创建怎么抓”等讨论活动,要把大家的共识更好地凝聚、彰显起来。尤其是在“怎样看待创建文明城市”这个问题上,要形成更加广泛的共识。有的同志担心创建文明城市是不是偏离了发展、会不会耽误发展。从本质上来讲,文明创建与科学发展是一致的,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反映了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文明城市标准就是科学发展的一个蓝本,就是我们工作的一本守则。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不会影响科学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创建。我们在工作当中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科学内涵与全局工作有效地统一起来,使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其次要推动共建。文明城市对于这座城市的所有单位和市民来讲,大家既是受益者,也是共建者。所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都是文明创建的主体,都是城市文明的形象。今年我们的创建活动之所以高潮迭起,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在长的各个单位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共同建设。在下一阶段的工作当中,我们仍然要深入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活动,把驻区各单位很好的动员和组织起来,以切身的实践来更好地体验文明、升华文明、创造文明。在这方面要引入有效的机制,创造更多的载体,让社区与驻区单位更好地融为一体,使社区主动服务驻区单位,让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共建,这样既可以增进互信,也可以实现互动,把我们的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在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第三要着力共管。要强化各个部门的责任,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无论是窗口行业还是主管部门,都要按照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使各个层面的群众都发动起来,使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城成为我们每一个市民的自觉行动,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常态化。
2.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这次我们执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涵盖了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也涵盖了城市的社会系统、经济系统、生态系统和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的过程,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过程,就是推动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就是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过程。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扩大创建范围,共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走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3.要始终坚持依法管理,在推进规范化上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总结,形成制度,使《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使测评方法转变为常态管理办法,真正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着力于常态,致力于长效。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职能关系,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使文明创建活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让文明之花长开、文明硕果长存。当前工作要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和窗口服务治“差”三大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方案、研究措施、攻克难点、确保实效。要以“三治”为重点,总结经验,精细管理,规范服务,实现突破。在规范化上要抓好几个方面的重点,把文明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使之来教育人、激励人、约束人和养成人。一是要推动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包括供电、供水、供气、文化、卫生、教育、环保等为市民提供生活服务的规范化。细节决定成败,细微彰显文明。我们测评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都要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服务。二是要推动城市交通的规范化。这些年,我们的公安、交警确实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从去年3月份开始整顿交通秩序到现在,有很多方面值得很好的总结。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秩序最抢眼的一幕,也是对一座城市的第一印象。所以,交通秩序的规范必须要在总结这一年多创建文明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真正形成制度化,使交通秩序的管理实现一个根本的转变。三是要推动环境卫生的规范化。要在街道管理网格化、社区管理物业化和城市管理数字化三个层面上,抓紧研究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四是要推动市场经营的规范化。重点是蔬菜市场、食品市场和摊档市场,我们的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都要严格把关,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质量信誉体系,努力将长沙打造成食品安全之城。
4.要始终坚持造福于民,在提高满意率上下功夫。全市的创建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惠及群众。正是这一理念,凝聚了全市上下各方面的力量,促进了一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下一段的工作,我们还是要坚持为民创建,创建惠民,要继续突出抓好“四小”(小巷、小区、小院、小店的改造)、办好“四件事”(亮化路灯、疏通下水、修补路面、保洁环卫),对还没有完成标准化改造的社区,在今年底要全部完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供出行方便,创造更多实惠,让文明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生活、走进心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三、要切实加强文明创建组织领导
文明城市创建有如不灭的火种,点燃了文明的圣火。我们要继续保持创建的热情不减一分、责任不卸一点、干劲不松一毫,形成的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不变,确定的责任目标必须坚定不移,文明创建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做到领导力量到位、督查力量到位、参与力量到位,确保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要强化创建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长沙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主要领导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带头搞好服务,推动创建落实。特别要强调的是,市领导联区、联街道的工作责任制度不变,要按照从严、从高、从细、从实的要求,担负起应尽的职责。二是要强化目标责任。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是通过深入研究、反复实践凝练出来的一个指标体系,很有科学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市文明办要协调、指导和推动全市的创建工作,对各项部署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要把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各个单位和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三是要强化部门责任。全市各行业、各单位既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又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共同创建、全面参与的“大合唱”。要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联街道制度,不仅要负起文明创建的责任,而且要使这一制度成为了解群众的一个窗口、联系群众的一个桥梁、服务群众的一个平台。
2.要完善创建测评。这次中央文明委的测评,不仅为我们明确了创建导向,而且使我们看到了发展方向。如果说文明城市创建好比“团体赛”,那么推动创建活动深入还要组织好“单项赛”。要结合创建实践,完善创建测评,激发创建动力。一是在创建测评的内涵上要进一步丰富。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精神实质,结合长沙发展的实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使之深入到我们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各个细节和各个环节,不仅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要让它来引领我们城市未来的文明风尚。二是在创建测评的对象上要进一步延伸。要组织开展对每个城区、行业和单位的文明测评。五个城区的文明程度究竟是个什么水平,今年11月份市里要组织测评。今后我们每年一次总体测评、半年一次阶段测评,加上平时随机抽查,以更好地掌握每个地方、每个行业、每个阶段文明创建的水平。行业也是如此,比如卫生、教育、银行、交通、文化等行业,都要按照测评体系开展行业测评。只要每个城区、每个系统、每个部门都达到了文明标准,那么长沙肯定就是一座文明的城市。三是在创建测评的主体上要进一步扩展。要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我们的文明测评中来,扎实推进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参与中求转变、在参与中强素质、在参与中得实惠,使我们的文明创建活动常抓常新、常评常新、常创常新,保持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3.要健全创建机制。文明的养成,既靠自觉感悟,也要外部感化。文明创建重在参与、贵在坚持。要从根本上巩固创建成果,提升文明水平,必须强化制度保障,形成推进有力、运行有序、成效明显的创建机制。一是要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要按照以评促创、以创带建的思路,遵循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原则,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文明创建评价机制。对文明城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的测评,要引入市外社会调查机构,进行随机抽样检测评估,扩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真正做到没有后门可走、没有关系可拉、没有漏洞可钻,引导大家把功夫下在创建上,把精力用在落实上,实现评比文明和文明评比的高度统一。二是要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强化目标引领,把各个方面的工作合理地统领起来,把各个环节的力量充分地调动进来,形成文明创建的有机整体。要培育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文明创建的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介,倡导文明新风,增强先进典型的感染力,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明确用人导向,注重在创建活动中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特别是要把那些扎扎实实干事、真心诚意为民的优秀社区主任、书记,及时选拔到街道领导班子中来。三是要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创建文明,必须奖罚分明,对不落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不负责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对不文明的行为要予以惩戒。要把责任约束与舆论约束、社会约束结合起来,对一切损害公共利益、破坏长沙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要公开曝光、谴责鞭挞,形成舆论压力。要发动离退老同志、在校青少年和社会志愿者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形成广泛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的良好格局。
4.要加强创建问责。问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深入开展创建的要求。在明确创建责任的基础之上,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推动责任落实。文明创建的责任,也就是各个单位的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把文明创建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到部门、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人员,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做到部署有人实施、问题有人解决、责任有人担当,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二是要强化责任督查。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定项与不定项相结合,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创建督查部门要敢于大胆负责、敢于触及矛盾、敢于动真碰硬,盯住不文明的行为,找到不作为的单位,查处不落实的干部。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履职尽责,加强巡查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搞好整改,做到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文明创建的责任追究制,坚持在创建中考核单位,将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考核挂钩、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以责任追究来推动创建工作的逐项达标、逐线过关和逐块提升,真正做到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大街小巷,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良好的文明意识和自觉的行为习惯,体现出现代文明城市应有的风貌。
同志们,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巩固扩大文明成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振奋精神,再接再厉,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在长沙这方热土上,创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更好地展示长沙作为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的新面貌、新气象和新风采。
(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