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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01-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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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19日在长沙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长沙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议批准的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00.13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01.3亿元,为预算101.16%,比上年增加20.64亿元,增长25.59%。全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含一般预算收入、国土收入、所得税净上划收入,下同)139.38亿元,比上年增加35.02亿元,增长33.56%。全年预计完成上划中央“两税”(消费税和增值税75%部分,下同)33.66亿元,为年任务99.75%,比上年增加4.9亿元,增长17.02%。全年预计完成基金收入16.94亿元,为预算120.86%,比上年增加4亿元,增长30.91%

  2005年汇总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人大审议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14.55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等,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25.58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23.7亿元,为预算98.5%,比上年增加23.15亿元,增长23.02%。全年预计完成基金支出20.25亿元,为预算94.36%,比上年增加4.94亿元,增长32.27%

  2005年全市可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47.86亿元,全年预计完成47.92亿元,为预算100.13%,比上年增加8.04亿元,增长20.17%。全年预计完成上划中央“两税”10.27亿元,为年任务96.07%,比上年增加0.28亿元,增长2.78%

  市本级预计完成基金收入11.42亿元,为预算123.46%,比上年增加2.46亿元,增长27.46%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分项预计完成情况:

  工商税收26.67亿元,完成预算100.03%,比上年增长13.76%

  契税收入7亿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增长81.07%

  企业收入3.42亿元,完成预算100.18%,比上年增长17.86%

  其他收入(包括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下同)6.98亿元,完成预算100.02%,比上年增长6.57%

  专项收入3.85亿元,完成预算101.26%,比上年增长23.6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49.84亿元,加上省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50.86亿元,全年预计完成50.24亿元,为预算98.79%,比上年增加10.11亿元,增长25.19%

  市本级预计完成基金支出11.86亿元,为预算88.51%,比上年增加2.94亿元,增长32.96%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分项预计完成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4.34亿元,为预算97.88%,比上年增长66.55%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94亿元,为预算100%,比上年增长33.41%

  科学支出2.2亿元,为预算100%,比上年增长18.38%

  农业支出2.28亿元,为预算98.82%,比上年增长19.08%

  教育支出3.09亿元,为预算100%,比上年增长21.13%

  城市维护费10.12亿元,为预算100%,比上年增长37.94%

  行政管理费3.51亿元,为预算97.49%,比上年增长13.37%

  公检法司支出6.2亿元,为预算99.71%,比上年增长17.34%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1.19亿元,为预算97.55%,比上年增长15.83%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89亿元,为预算100%,比上年增长12%

  专项支出2.16亿元,为预算92.32%,比上年增长25%

  其它支出(包括工交部门事业费、流通部门事业费、税务部门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政策性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下同)8.32亿元,为预算97.93%,比上年

增长17.99%

    3、收支平衡情况

  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省应给予的税收返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上年结转支出及结余等,减去一般预算支出和上解支出后,市本级可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05年财税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支持发展和收入征管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

  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党委政府逐月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力度。

    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机制放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对所有市级重大项目,都给予了直接投入;对所有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都给予了税费优惠;对所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的融资工作,都给予了积极支持,努力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积极组织和协调财政收入,切实做好了自身的收入征管工作。国税部门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抓好低税负行业、中小型企业和专业市场的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地税部门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加强对车船使用税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土、房产、公安等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入库。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35.4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39.38亿元,五年平均增长31.53%,“十五”期间成为我市十个五年计划中财政收入增长最迅速的时期。

  (二)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呈现新局面

  近年来,各级财政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到目前止,我市已基本建立了涵盖就医、就读、保障基本生活等方面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在全省率先免征农业税,2005年免征农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1.32亿元,并认真落实中央、省对我市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确保了该项改革的顺利推进。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共补贴资金8863万元。认真落实对产粮大县的财力补助资金3942万元。二是继续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工作。200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3.47亿元,实施了省市八件实事工程,集中解决了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对“三无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的人员)实行应保尽保,全年累计拨付资金6490万元,农村享受低保的人员达18万人。

    市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2000万元,安排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3000万元,这些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支持。全市投入19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的“两免一补”,市本级财政投入125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前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基本消除。安排1000万元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和市属特困企业职工的医疗救助制度,使特困对象在遭遇困难、自身难以走出困境的情况下,及时得到救助,不同程度地缓解困难。投入2805万元基本完成了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及时拨付资金953万元,有效防控了人禽流感重大疫情。

    三是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全市投入4.6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用于背街小巷改造和站厕建设;市本级财政投入7800万元用于县乡公路建设。200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民生的支出占当年新增财力的71%

    (三)财政改革推进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财政改革与管理实现新突破

  2005年,我们在巩固和深化已出台的各项财政改革的基础上,实行了一些新的举措。一是扩展部门预算改革。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在对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归类分档的基础上,对所有二级全额预算单位也推行了归类分档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监管。摸清了政府资产底数,对市属342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了摸底统计,初步建立了资产管理数据库,提出“集中配置、分类管理、综合经营、统一处置”的管理思路,完善资产处置程序,并据此出台了相关制度,政府资产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对市本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市财政集中管理,严格把关堵口。三是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长沙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了报账制,并对公共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各位代表,2005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源结构不够合理,财源可持续增长能力不强,维持收入高增长的后劲不足。二是财政各项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区域之间财力不平衡,部分县乡财政十分困难。上述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关注,强化措施,用发展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06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依法理财治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长沙特色的公共财政体系。突出坚持服务大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着力培植可持续增长财源;突出规范财政管理,提高预算收支的公开性、透明度,着力增强预算约束力;突出狠抓增收节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突出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监督,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财力情况,对2006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预算安排

  2006年汇编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116.48亿元,比上年增加15.18亿元,增长15%。全市上划中央“两税”37.7亿元,比上年增加4.04亿元,增长12%。全市基金收入1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汇编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30.39亿元,比上年增加15.84亿元,增长13.84%。全市基金支出17.3亿元,比上年增加2.85亿元,增长19.73%

  根据汇编的全市2006年收支预算,当年一般预算收入为116.48亿元,加上省应给予的税收返还补助及各项结算补助等25.24亿元,上年结转支出及结余2.81亿元,当年财政收入总计144.53亿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130.39亿元,上解支出12.66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当年财政支出总计143.65亿元。收入大于支出0.88亿元。

  上述数据是区县(市)初编预算汇总的结果,待各区县(市)人大审议批准后,我们再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二)市本级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

  2006年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56.07亿元,比上年增加8.15亿元,增长17%。市本级上划中央“两税”11.71亿元,比上年增加1.44亿元,增长14.11%

  市本级基金收入11.4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分项安排情况:

  工商税收3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6.28%

  契税收入9.85亿元,比上年增长40.77%

  企业收入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6%

  其他收入7.13亿元,比上年增长2.16%

  专项收入4.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2%

    2、支出预算安排

  2006年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6.99亿元,比上年增加7.15亿元,增长14.36%

  市本级基金支出11.89亿元,比上年增加2.87亿元,增长31.83%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分项安排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3.25亿元,比上年增长5.45%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36亿元,比上年增长4.81%

  科学支出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5.65%

  农业支出3.2亿元,比上年增长17.65%

  教育支出3.48亿元,比上年增长20.78%

  城市维护费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07%

  行政管理费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67%

  公检法司支出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02%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5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5%

  专项支出3.32亿元,比上年增长9.5%

  其它支出9.78亿元,比上年增长27.97%

  总预备费0.8亿元。

    3、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06年,市本级安排一般预算收入56.07亿元,加上省应给予的税收返还补助及各项结算补助等7.6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及结余1.43亿元,当年财政收入总计65.12亿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56.99亿元,上解支出7.19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当年财政支出总计64.78亿元。收入大于支出0.34亿元。

    四、完成2006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中不断创新财源建设思路

  在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服务全局、服从大局促进经济高速高效发展。一是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广泛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延长投入的资金链。2006年市本级财政拟增加工业发展资金0.5亿元,增加“三农”发展资金0.48亿元,增加城建及还本付息支出3.7亿元。二是改进资金投入方式。打捆使用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并试行将产业发展资金直接投入到企业和项目的办法,提高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在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必需经费的同时,改革和完善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进一步发挥该项资金对“招大引强”和为项目落户我市提供优质服务的激励作用。认真落实招商“飞地”政策,协调好引资方与落户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改革外资企业税收分成体制,对200511日后各区新引进的涉外企业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年终结算时全额返还给各区财政。四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支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证券、中介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业,使之加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进一步研究政策措施,促进消费长期稳定增长。

  (二)坚持依法治税,在完善机制中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我们将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坚决不收“过头税”,高质量完成2006年预算收入任务。一是完善税源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抓大控中不放小”的多层次、全方位、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对漏征漏管户、集贸市场、零(负)申报纳税人和低税负行业的管理。二是加强重点税种管理。重点加强建筑业、交通运输行业、邮电通信行业、服务行业等营业税、商住楼及门面出租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盈利性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学企业以及境外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做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后的征收工作,建立对高收入者的“一户式”管理制度。三是构建社会协税网络。加强国税、地税、工商、公安、技术监督、房产、国土等职能部门的相互协作,建立涉税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四是提升科技征税水平。进一步做好综合征管软件数据信息的增值应用,加快税控收款机、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认证的推广应用步伐,推进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网络化改革,抓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坚持以人为本,在营造和谐中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使财政资金向社会事业倾斜,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沐浴公共财政阳光。一是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更是弱势群体的安全网,我们将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市本级安排4620万元,比上年增加820万元,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市本级安排1500万元在全市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安排7488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3066万元),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交杂费。二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市本级安排1000万元启动村镇建设整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安排6000万元用于1000公里乡村公路改造;安排1500万元用于小城镇建设。三是支持平安长沙建设。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3.17亿元支持建立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气象安全五大安全体系,不断深化平安长沙创建工作。四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市本级安排2.02亿元专项用于大气治理、园林提质改造、城市生态圈建设,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坚持开拓创新,在深化改革中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改革的力度,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完善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规范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继续巩固已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评审队伍;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拓展评审工作的新思路,试行介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支出评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并据此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探索试行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分离模式,理顺政府采购体制。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将20个市直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加大单位人员政策性经费安排力度,减少原从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人员经费,使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减少预算执行的中间环节,逐步推行预算直接下达到单位、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的办法,提高预算的公开性和约束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管理。认真落实《长沙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06年将选择有代表性的部门或项目,试行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强基金管理,对政府性基金的使用,做到年初编制预算,支出到项目和单位,并按程序报批;对非政府性基金的使用,督促其逐步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财政与国资委的职能分工。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工作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剥离出来,逐步实现行政单位“政资分开”,事业单位“事资分开”,其中对经营性资产实行“综合经营”和有偿使用的办法;分批进行政府性股权的划转(托管)和处置变现工作,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研究事业单位改制资产处置政策。五是支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做好免征农业税政策、农村低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产粮大县财力补助等的落实工作。2006年,我们将多渠道筹措资金5406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运转经费的开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五)坚持依法理财,在优化服务中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2006年是我市作风建设年。我们将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行对口处室牵头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切实增强为基层、为部门、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为了解决单位多头对口我局相关处(室、局)而带来的问题,在职能不变的前提下,统一由该单位的对口处室牵头负责协调办理。对单位按正常程序申报并经市委、市政府明确批示具体数额且有具体资金来源的资金拨付工作,从收到批文之日起到资金拨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领导批示的年初预算已安排的项目资金,需要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会签)的,在30个工作日内报出具体意见。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年初预算未作安排的不可预见的支出项目,上半年一般不研究,从下半年起,原则上一个季度由财政审核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一次;非急需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对特殊紧急事项,我们将按照特殊应急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我们继续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及审计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发展、构建和谐长沙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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