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对市政务网站的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和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服务功能,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长沙市所有政务网站,主要指高新区、经开区和各区、县(市)以及市直机关各单位的政务网站。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是政务网站的建设管理、信息维护、功能服务、安全保密、对外推广等内容。
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市信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
三、奖惩措施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排名,分数从高到低评出前10名为“全市优秀政务网站”。其中:从区、县(市)和两个开发区中取前2名,从市直单位中取前8名。由市政府办公厅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网站建设或对网站管理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长沙市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标准
附件:
长沙市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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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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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及管理指标 |
基础设施及管理
(6分) |
有固定的机房 |
1.5 |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按分值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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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设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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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进行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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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维护资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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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
质量指标 |
设计特性(4分) |
美观性 |
1 |
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5分,差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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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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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用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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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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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特性(4分) |
时效性 |
1 |
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5分,差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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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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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理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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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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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特性(2分) |
连接/浏览速度 |
1 |
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5分,差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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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可用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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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
内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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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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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
3 |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按分值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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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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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与职能职责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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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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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本行业特色栏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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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
维护指标 |
信息维护(17分) |
1、建立完善的信息维护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信息报送程序,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
4 |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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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月对所负责的静态信息内容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修正更新 |
3 |
漏办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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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专人负责采编工作,将本单位的信息每天上传、更新 |
10 |
无专人负责采编工作扣2分,信息上传、更新不及时扣2-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