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府公报


关于长沙市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6-09-15    作者:赵镇定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长沙市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的 意 见
 
长政发〔2006〕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长政发〔2006〕17号)精神,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现就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改革紧迫感,把握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
  (一)提高对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认识。近年来,全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及社会和谐的体制性障碍仍未完全消除,制度创新的步伐有待加快,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仍然十分重要和紧迫。在新的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长沙,实现长沙在中部地区崛起,都需要加快推进改革。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推进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把改革放到突出位置上,用更大的力度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二)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注重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不失时机地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全市“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三)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把握以下六点原则:一是坚持围绕加快发展,以更大的勇气和胆识稳步推进改革,不断突破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二是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经济领域的深度市场化进程。三是坚持强化政府的公共职能,完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在推进改革中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大多数人。五是坚持改革的配套性和整体性,在突出改革重点的同时,全面推进各领域各层面的改革创新。六是坚持改革与稳定相结合,注重把握改革进程和社会承受能力,确保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研究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思路,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介(中介组织)分开为着力点,政府加快退出直接干预市场和经营企业的职能,充分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扩充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市发改委牵头)。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全面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启动乡镇机构改革(市编委办牵头)。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制度建设。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推进政府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健全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加快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牵头)。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市人事局、市编委办牵头)。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推行重大失误和工作失职引咎辞职制度(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牵头)。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甄别,制定事业单位财务、人事、工资、社保等配套改革措施。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用人、分配、职称、财政供养等机制改革,提高运行效率。制定出台市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启动实施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制和改制,推动其经营主体多元化和人员身份社会化(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牵头)。
  (四)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把行业协会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启动实施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财务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相分离。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加快政府相应职能向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转移,逐步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自立、自主、自律的民间组织(市民政局牵头)。
  (五)深入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制定颁布《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逐步实行公示制度的意见》、《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办法》等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放开激活社会投资(市发改委牵头)。
  (六)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加大支持“三农”和社会发展的力度。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试点实施。深化财政管理机制改革,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的公开性和约束力,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会计委派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市财政局牵头)。
  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按分类指导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继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的理顺,进一步规范改制工作。积极做好企业依法破产工作,力争2户以上企业政策性破产,化解企业包袱,妥善安置职工。做好4户特困企业救助安置试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盘活国企存量资源。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步伐,抓好5户企业社区移交的试点工作,做好2所企业子校的分离工作。推进政府投资公司产权多元化改革(市国资委牵头)。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产权监管制度,重点对国企改制资产提留、核销、处置和产权交易实行全过程监管。全面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推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审计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方案(市国资委牵头)。
  (三)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配合国家推进邮政、铁路、电力、电信、盐业、烟草等行业改革的进程,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跟进投资垄断性行业(市经委、市邮政局、长沙电业局、电信长沙分公司、市盐业公司、市烟草局牵头)。进一步深化供水、供气、公交、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继续优化公用事业资源配置,完善特许经营机制。引导已改制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市公用事业局牵头)。根据行业特点,突出“管养分离”,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利工程管理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编委办牵头)。
  (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发〔2006〕15号)的精神,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经委牵头)。
  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优化平衡城乡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投资重点向农村转移,规划建设投入加速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加快实现向农村的全面覆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牵头)。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研究新的城区户籍人口管理政策,加快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流动的障碍(市公安局牵头)。
  (二)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着力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推动乡镇政府职能向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重心转型。调整和精简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整合乡镇事业站(所),调整运行机制,充实和加强服务功能,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市编委办牵头)。
  (三)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围绕建设长沙新农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探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规范乡村财务管理。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乡村发生“新债”,在每个县(市)各选择一个乡镇和一个村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市财政局、市农办牵头)。
  (四)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改革。从秋季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建立健全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新一轮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农村标准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调整充实农村教师队伍(市教育局牵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全市农民参合率达60%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五)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继续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大力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土地流转新方式,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办牵头)。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加强补偿安置费用监管,建立征地拆迁补偿调节专项资金,研究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活问题的方式方法(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政策信息指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我市重点扶植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典型示范推介效应,引导农民自愿发展和加入专业合作组织,逐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其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能力(市农办、市民政局牵头)。
  (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抓紧制定全市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市金融证券办牵头)。
  五、推进要素市场发展改革,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年内完成市内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究制定《拟上市公司培育服务办法》,确立一批重点培育的拟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市金融证券办、市国资委牵头)。
  (二)推进土地和矿权市场建设。健全土地市场交易规则,扩大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建立非经营性用地公开供地机制,制定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全面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储备基金,强化统一征拆,实行“熟地”供应。完善年租制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探索农村集体非农用地进入市场的办法。初步建立矿权计划供应管理制度,规范矿权转让,全面实施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三)完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构建人才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才市场层次,重点打造专业人才和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品牌,扩大区域间人才市场交流合作。加速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逐步建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相贯通的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框架。研究制定《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落实部门职责,整合信息资源,加快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发展征信机构,培育征信市场,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市文明办、市金融证券办牵头)。
  六、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
  (一)推进外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金霞物流保税中心建设,构筑全新出口平台,配合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外贸商务成本。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汇率调整等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加强关贸、银贸、税贸协作,缩短退税周期。研究加入WTO后过渡期市内关键行业的应对方案,研究制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对策措施,建立大宗出口商品预警机制(市商务局牵头)。
  (二)加强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配合做好长株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研究和申报工作,推动长株潭公交一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优化长株潭产业一体化布局,加快区域新型工业化进程力度。研究提出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和中部崛起城市合作机制建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
  七、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决心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按照“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调节过高收入”的思路,逐步建立缩小城乡、地区和人群收入差距的体制和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平等就业的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失业调控的政策文件。大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国有企业、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推行企业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牵头)。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改革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方案,并着手实施。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以特困户为重点帮扶对象,将城镇纯居民和大中小学学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研究实施拓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的有效办法。加快工伤保险向农民工和高危行业扩面的步伐。完善城镇职工社保扩面征缴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重点抓好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和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稳步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牵头)。
  八、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一)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体制架构,加速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市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改制,加快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以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的投入为引导,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积极培育发展科技孵化器等创新服务机构(市科技局牵头)。
  (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强化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改革培养培训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的紧密结合。继续推进新课程改革,争取在招生考试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三)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推动下,积极推进文化领域政企、政事和管办分开,强化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机制,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为民营文化企业的做大做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管理体制改革(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牵头)。
  (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研究提出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思路。推进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稳步发展质优价平的医院和病房,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疗资源配置。积极推行医检互认制度,研究建立医药分开的管理体制,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降低虚高药价。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筹集、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市卫生局牵头)。
  九、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制度建设。成立市能源管理和节能执法机构,大力构建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的规划、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立资源节约监管制度(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编委办牵头)。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油、气、煤和土地等资源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及本市实际,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市物价局牵头)。建立能源统计体系,开展全市能耗普查,健全促进资源节约的能效标准(市统计局牵头)。
  (二)完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逐步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实施和完善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环保局牵头)。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市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林业局牵头)。
  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强化改革的针对性,突出改革重点,讲求改革实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改革进程安排,强化改革责任落实,充实改革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地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要切实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合力推进改革的协调机制。
  (三)加强跟踪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发改委要采取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密切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及时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