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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2、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3、洪泛区、蓄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5、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6、取水许可
7、水利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8、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9、江河的故道、旧提、原有的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或拆毁审批
10、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11、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12、蓄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建设审批
1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6、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17、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沙滩的开发利用许可
18、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
19、洞庭湖蓄洪区安全船、报警设施、救生器具变卖及安全楼台拆除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