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创文明城市简报
长沙市文明办 2005年7月13日
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积极
参加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市委、市政府确立举全市之力、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后,市少工委、团市委等立即响应,分别向全市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发出倡议书,号召他们小手牵大手、共走文明路,组织他们开展了一系列较有声势、市民反映较好的创建活动。
“参与文明创建,红领巾在行动”系列活动 为了全面提升少年儿童的文明素质,不断强化少年儿童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今年4月以来,市少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了以“参与文明创建,红领巾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共有三十万少先队员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其中,芙蓉区举办了“红领巾与社区文明同行”活动,各学校所在社区成立一支“红领巾文明宣传队”,利用红领巾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主题队会等形式,开展长沙市文明公约、文明守则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出邻里和睦相处、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待的和谐氛围。天心区开展了“红领巾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引导和组织社区少先队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文明家庭。该区的黄兴小学少先队率先开展了“我爱我家”的主题活动,通过活动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树立一种人人都爱家、人人建设家的风气,让文明之吹遍学校、家庭、社会的每一角落,为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出一份力量。此外,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分别开展了“我是环保小卫士”、“小手牵大手、共走文明路”、“文明行动我参与,诚实守信我能行”等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青年志愿者入社区扶助孤老残弱活动 团市委自今年4月以来,组织全市注册青年志愿者开展入社区扶助孤老残弱活动,市民群众反映较好。为进一步做好7月份开始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团市委从较为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抽出资金,统一制作了志愿者宣传册、青年志愿者宣传挂历、志愿者服务联系卡和结对情况登记表,并购置了志愿者服装和小红帽,为志愿者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6月14日上午,团市委组织五区团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就深化下一阶段活动明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专人负责、重在落实,注重信息反馈、建立长效机制,志愿者服务项目和内容不能单一、要多样化,协调部门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为保证青年志愿者入社区扶助孤老残弱活动的全面落实,强化责任,团市委还成立了分别以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城乡部为主的五个督查小组,从6月20日起对这一活动进行了地毯式督促检查,督查内容为4个100%,即登记造册率、结对率、入户率、服务卡发放率均达到100%。按照工作要求,五个督查小组采取督查与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并备带志愿者相关宣传资料及慰问物资,对有遗漏的工作对象开展志愿服务与宣传。
青年志愿者上街义务维护交通秩序活动 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导市民增强文明意识,7月,团市委发动全市30家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青年志愿者,进行为期2个月的义务上街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活动地点主要集中在五一大道的太平街口、三泰街口、南阳街口、蔡锷路口等18个公交站,每个公交站配备了4名青年志愿者执勤。在每天上午7:30——9:00和下午5:00——6:30上下班高峰期,执勤的青年志愿者们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特别是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不经过街设施随意横穿道路的交通违章行为。志愿者们还向市民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交通法规。7月4日清早,团市委全体机关干部带领青年文明号集体,身穿志愿者服装,头戴志愿者红帽,挥舞着“请遵守交通秩序”的小红旗,精神抖擞地走上五一大道值勤,在炎炎烈日下,志愿者们俨然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中小学生暑假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为丰富和活跃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全面提升广大青年的文明素质,今年暑假期间,市少工委、团市委将在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中开展“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四个一”:提供一次志愿帮困服务。志愿者为社区孤、老、残、弱居民提供打扫卫生、整理房屋、洗衣洗被、提水搬煤、帮读报刊、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向社会奉献一份力所能及的爱心;开展一次文明宣传活动。志愿者向家人、邻里宣讲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长沙市文明公约》,对家长、邻居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带动家长和邻居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长沙人;参加一次社区义务劳动。志愿者积极开展清扫社区公共场所、植绿护绿、清除垃圾张贴物等社区清洁劳动,努力创造整洁、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撰写一篇志愿服务日记。志愿者就暑假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感受和体会撰写一篇服务日记,和同学交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心得体会,在自我提升中得到成长和发展。
活动之后,团市委将对全市中小学生暑假“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志愿服务日记进行评比表彰。
报:省文明委、省委宣传部、市委常委、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发:各区、县(市)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宣传部长、文明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审定:谭 勇 责编:陈星卫 编辑:缪 黎 电话:89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