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迪刘晓越任副市长
2008-01-31 来源:SRC-328 作者: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事任免工作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谢志迪、刘晓越同志任职的议案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拟任人员任职前发言,任命谢志迪、刘晓越为副市长(挂职),并表决通过了其他相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