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务动态


长沙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 重点整治二环内区域

2008-05-06  来源:SRC-328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为有效遏制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从5月5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四类涉摩违法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摩托车闯禁行驶(包括驶入城区禁行道路和外籍摩托车驶入城区二环线以内)、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等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以上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一律依法顶格处罚。特别是对于无证驾驶,冲关、闯关等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拒绝、妨碍交通民警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治安拘留15日。对于证照不全、发动机号码不清晰、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以及涉嫌被盗抢车辆和套牌的,一律依法予以扣车。
  
  二环内成为重点整治区域
  
  本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二环线以内城区路段以及万家丽路的劳动路口至人民路口以西、东二环以东、劳动路的万家丽路口至东二环以南、人民路的万家丽路口至东二环以北区域内的道路为主。
  
  交警部门将以上述区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管控覆盖面,每晚开展夜间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面上的管控,始终保持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
  
  今年发生涉摩事故113起
  
  摩托车在行驶中穿、插、挤,有的甚至越双黄线超车、掉头、逆行,造成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和堵塞,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重重隐患。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摩托车为作案工具,实施街头飞车抢夺,对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构成了威胁。
  
  据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今年1-4月份,长沙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13起,这些事故导致28人死亡,1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8万余元。
  
  链接:长沙市城区摩托车禁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003年1月1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划定了长沙的摩托车禁行区域,2003年10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又扩大了长沙的摩托车禁行区域,两个通告规定:“城区二环线以西,潇湘路、溁银路以东,南大桥(猴子石大桥)以北,北大桥(现银盆岭大桥)、丽臣路(现三一大道)以南范围内的道路上,只允许市区号牌的摩托车行驶。”;“五一大道的火车站广场口至湘江一桥(现橘子洲大桥)桥东匝道口路段、芙蓉路的侯家塘高架桥南端至伍家岭立交桥南端路段、中山路的湘江路路口至小吴门路口路段、解放路全线、韶山路的八一路口至东塘白沙高架桥南口(含高架桥下东北、西北两条匝道)路段、劳动路的车站路口至湘江路口路段、湘江一桥(现橘子洲大桥)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
  
  同时还规定:“摩托车横穿上述禁行道路时,只能在设置灯光信号的路口按信号灯指示对直横穿,其他路口禁止横穿。”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